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生產工作要點 建筑施工和燃氣安全整治。加強對建筑施工現場和燃氣的安全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嚴格現場安全管理,確保設備設施的安全可靠,嚴格落實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規定,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特種設備安全整治。健全和完善特種設備動態監管體系、安全責任體系、安全評價體系和應急救援體系,嚴把特種設備安全準入關;重點抓好氣瓶、壓力管道、危險化學品罐車、起重機械、以及取締土鍋爐、簡易電梯等特種設備的專項整治。
旅游安全整治。加強對旅行社和星級賓館的安全督促檢查,建立并落實旅游安全事故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重點抓好旅游客運、旅游飯店安全管理。
學校安全整治。嚴格實行校長安全負責制,重點抓好農村學校危房改造和學校周邊環境、學生交通、游泳與飲食的安全整治;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制定周密的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安全防范措施和預案。
職業病防治安全整治。積極有效地預防和控制職業病的發生,督促有關企業進行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與治理,防止相關疾病發生,增強職工的職業病防范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同時,要加強中小型水庫安全監管,對病險水庫進行除險加固;依法加大對河道采砂的安全整治力度;強化對農村小水電站建設、運營的安全監管和隱患治理工作;落實好渡口的各項安全范防措施。
(五)夯實基層基礎,提高保障能力。一是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鄉(鎮)安全管理機構和網絡,全面啟動鄉(鎮)安全生產委托執法,進一步制定完善鄉(鎮)委托執法工作規范和制度。開展基層執法人員培訓,規范各行管部門安全監督檢查行為,完善各鄉(鎮)、部門安全檔案管理,全面提高鄉(鎮)部門安全管理和執法工作水平。二是要強化企業安全基礎,深入開展“平安企業”創建活動,著重抓好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民爆物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和人員密集場所的企業,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和工業園區企業的“平安創建”工作。
(六)加強應急管理,完善監控體系。認真貫徹《突發事件應對法》和《福建省“十一五”應急救援專項規劃》,健全完善應急救援工作機制,完善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提高防范應對事故能力。健全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加強培訓、演練,搞好政府、行業、單位預案的有效銜接;規范應急救援程序,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單位、人員的職責,提高應急聯動處置能力;建立健全自然災害預報、預警、預防和應急救援體系,落實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等措施,防范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