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機關招商引資考核獎懲辦法對回收歷投放資金的,按下達的任務數為基數進行考核。
九條對六條二項的獎勵標準:
除享受區委區政府獎勵政策外,另由局對個人予以獎勵:引資額達到萬元的,獎勵元;達萬元的,獎勵元;達萬元的,獎勵元;達萬元的,獎勵元。依此類推。
七、獎懲方式
十條招商引資考核工作在局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辦公室、預算科、國庫科負責考核和認定各單位招商引資實績,初步評定招商引資先進單位及先進個人,按本辦法兌現獎勵。專項資金數額和投放資金回收額以國庫科核實數額為準。
十一條獎勵實行單項分類計算,合并計獎。對招商引資中出現的個別特殊偶然因素,在酌情予以剔除后計獎。
十二條局領導按分管科室的獲獎平均數獎勵。沒有明確任務的單位(科室)獲協作獎,但必須實現零的突破。
十三條對無特殊原因全政府性資金招商引資總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以下的科室(單位),在局內予以通報批評。
十四條招商引資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局機關干部考核
的一項內容,并設立招商引資“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被評為招商引資“先進個人”的,度考核時優先確定為優秀等次。
八、獎勵基金
十五條建立局招商引資項目獎勵基金和招商活動基金;鸢慈A計招商引資總額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提取。主要用于獎勵在度招商引資和項目開發建設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及有功人員。獎勵基金由預算科管理,資金來源實行統籌。
九、附則
十六條由多個科室(單位)同完成同一個招商引資項目時,由局招商引資獎懲考核領導小組視相關科室(單位)對項目引進的實際貢獻程度,經審核后予以確認計獎。
十七條本辦法由局招商引資獎懲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下發的《招商引資考核獎懲暫行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