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計劃生育工作現狀問題及對策、加強流動人口管理。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流動人口的隊伍越來越龐大,計生工作難度也隨之增大,要真正做好這項工作,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是嚴格執行屬地管理原則,對流入人口的計生問題不能一趕了之,而是要就地解決,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以考核流入地為準;二是嚴格證件管理,對流動人口一律要求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流入地加大驗證力度,對未辦證的,實行限期辦證,否則用人單位不得錄用;三是對流入重點對象實行 “季查”制度,不按要求參加的,對用人單位和個人分別給予處罰。
、進一步完善利益導向機制。
為更好地促進計劃生育工作,黨中央、國務院高瞻遠矚,制定并實施了一系列的獎勵扶助政策。比如部分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機制,獨生子女保健費等,但由于全國人口眾多,國家財力有限,目前換可能全面覆蓋落實,所以地方各級黨委政府要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制定一些符合本地實際的優惠政策,讓這些遵守計劃生育政策的家庭更多的得到好處,從而影響和帶動一部分家庭,使他們也自覺遵守計劃生育政策。
、加強部門配合,形成齊抓管。
計劃生育工作不是哪一人哪一個部門能夠單獨完成的,需要各部門齊抓管,同努力。一是公安部門在小孩在戶時,要求在出具醫學出生證明的同時出具結婚證、生育證或計生部門出具的相關合法有效證明,再給予上戶;二是加大對醫療機構的檢查,對擅自為育齡婦女實施解除節育措施手術的,堅決予以打擊;三是醫療機構嚴格堅持憑證檢查和憑證生育制度,并及時通報同級計生主管部門,否則,追究醫療機構及當事醫生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