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與科技整改措施 上世紀八九十代以來,隨著世界環境的惡化和環境運動的發展,隨著資源成本的逐步攀升,逼使一些企業開始追求一種建立在清潔生產和廢棄物綜合利用基礎上的經濟發展模式,生產和生活中產生的各種廢棄物都可經過處理后再以資源的形式重新進入生產流程。這便是循環經濟。丹麥取締了燃煤能源工廠和一次性飲料生產線,首都哥本哈根%的交通使用自行車。日本的《家電循環法》,使上百萬臺舊家電變廢為寶;《汽車循環法案》使幾百萬噸舊汽車變廢為寶;《建設循環法》使幾千萬噸建設工地廢棄物變廢為寶。日本還計劃到把垃圾掩埋量從現在的萬噸/減少到萬噸/,到計劃減少到萬噸/,最終達到“零垃圾”目標。
我們同時也注意到,在歐美等發達國家,新能源和循環經濟的技術皆有突破性進展,為什么迄今仍沒有全面普及開來呢?這是由于傳統能源與工業集團的阻撓,西方各政黨受到強力制約。新能源和循環經濟技術一旦普及,將對原有利益格局帶來巨大沖擊。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控制全球石油貿易的幾大石油公司,盡管研制氫能與太陽能最有積極性,但他們為了現有的利益,將這些科研成果封鎖在自己的試驗室中,以知識產權的名義限制轉讓,特別是限制向發展中國家轉讓。他們既要占盡現有石油利益格局下的好處,又要為石油枯竭時代的到來而“未雨綢繆”。在最后一滴石油沒有被用干以前,新能源技術就難以真正普及。
當然,由于規模限制,新能源和循環經濟技術產品的成本也很高,也是普及受阻的另一原因。因此說,新能源和循環經濟的普及,已不是技術問題,而是制度和利益問題。但反過來說,別的國家發展新能源和循環經濟早一天晚一天問題不大,惟獨中國不成。因為中國的人口、資源、環境容量已到支撐的極限,可持續發展理念與新能源使用成為惟一可行之路。代價再高,成本再大,我們都得走。
集中資源干大事,正是的優越性。什么是中華民族長遠的根本利益,我們要認清楚。面對眼前的能源和環境壓力,我們少搞一些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少修一些對生態不利的大壩,少建一些怨聲載道的豪華辦公樓,少投資些高耗能高污染的工業項目(如石油汽車),就可以積攢下辦大事的錢。我們應充分發揮政府綠色引導和綠色控制的能力,打破一些權力部門和企業的壟斷私利,將政府財政大規模投向新能源開發和循環經濟,將政府的系列優惠政策去鼓勵新能源開發與循環經濟。在美國,每購買一輛使用新能源的汽車可減免聯邦稅XX美元;在丹麥,強有力的稅收政策鼓勵人們以風力發電。這便是我國未來綠色稅收與綠色貸款的參照樣本。新能源技術的使用,雖短期成本巨大,長期將占盡優勢。政府應當積極支持那些走在生態科技前列的企業,使它們逐漸成為中國企業的主流,因為生態科技的主體是企業。政府還應當把那些迫在眉睫的生態科技難題迅速推進,如綠色國民經濟核算技術系統,如保障人體健康的污染防治技術,如大面積生態退化的修復技術,如區域污染治理的綜合技術,如生態監測預警的科技系統等等。政府在抓好經濟建設的同時,要更多地抓好公事務管理;在抓好公事務管理的同時,要抓一些關系國家民族未來成敗的大事。這些大事,暫時無利可圖但關系國計民生,是政府真正的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