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 (二十三)籌備召開基層平安建設專題工作會議。組織做好基層平安建設專項督導檢查工作。
五、完善綜治領導責任制,健全齊抓管工作機制
(二十四)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明確職責,強化綜治委成員單位部門職能作用,做好對駐地垂直管理單位、綜治委成員單位的考評工作。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和綜治委例會、五部委聯席會議、綜治委成員單位聯系點以及述職、情況通報等制度。加強綜治委專門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建設,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巡視工作,加強督促指導,著力解決齊抓管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
(二十五)進一步完善綜治考評體系,搞好對群眾安全感的測評,加大對工作創新和工作成效的考評力度,充分發揮考評的推動作用。
(二十六)認真研究制訂有關工作程序和操作辦法,推動各級組織部門和綜治委對黨政領導干部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業績進行考核等工作,強化領導責任,切實把黨政領導干部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和實績與晉職晉級和獎懲直接掛鉤,完善黨政領導干部"一崗雙責"責任制。
(二十七)切實發揮綜治五部委聯席會議的作用,完善"一票否決權制"實施辦法,加大對發生嚴重危害社會穩定重大問題的地方,尤其是縣及縣以下地區(單位)實施領導責任查究和"一票否決"的力度,兌現獎懲。
六、做好宣傳教育和表彰工作,廣泛開展理論研究
(二十八)加強綜治宣傳工作組織領導與隊伍建設,密切與有關宣傳部門的協作配合。進一步完善集中宣傳與經常性宣傳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組織好綜治優秀新聞作品評選、平安建設征文和書畫攝影大賽等活動。
(二十九)開展系列評先創優活動,查找薄弱環節,改進基礎工作,總結推廣一批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的典型經驗,掀起比學趕幫的熱潮。
(三十)上半召開XX-度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表彰大會,表彰一批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優秀市(地)和平安建設先進縣(市、區)。
(三十一)做好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表彰大會的新聞宣傳工作,出版平安建設巡禮畫冊。拍攝平安建設和預防青少違法犯罪專題片。充分發揮長安雜志、法制日報、中國長安出版社、長安法制電視制作中心和中國平安網綜治宣傳主渠道的作用。協助中央電視臺辦好社會與法頻道,同開展平安中國宣傳。
(三十二)加強綜治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編好、用好綜治工作培訓教材、綜治鑒等。健全各級綜治干部、綜治委成員單位聯絡員培訓制度,開展綜治辦主任談綜治征文活動,編輯綜治干部培訓輔助教材。
(三十三)開好度全國大中城市綜治理論研討會,引導和促進各地綜治研究會、綜治協會等社團組織,加強對綜治理論和現實問題的研究,擴大綜治理論與實踐成果的社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