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局整改措施 、針對“抵押登記人的法律業務水平較低,政策理解不一,同一項業務在不同分局、不同部門的處理結果不同,不按法律規定辦理登記業務,在法律規定之外設置額外負擔,建議國土局組織相關人員對物權法認真學習,清理過期規章制度和內部規定。”的問題。一是加強學習,明確責任。收集土地抵押登記的各項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編印《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業務工作手冊》,督促相關土地登記人員在平時的工作中鉆研業務,加強學習,提高土地登記業務水平。二是強化培訓,提高業務工作能力。在近期組織市局地籍處、登記中心和各分局的相關土地登記人員開展土地抵押登記業務培訓班,邀請有關專家對《物權法》、《擔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文件進行講課釋義,進一步提高相關土地登記人員的法律知識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積極開展調研,主動聯系相關單位服務土地抵押登記。進一步加強與相關金融機構主管部門的聯系溝通,按照現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的規定,制定統一的標準,進一步細化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的操作細則,盡量減少自由裁量權。四是下放事權,提高工作效率。在土地登記發證事權調整的基礎上,進一步下放事權,涉及錫山、惠山、濱湖、新區范圍內經營性用地的抵押登記,由事前審查調整為事后備案。五是加強對各分局土地抵押登記工作的事后備案管理。再次明確在辦理土地抵押登記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進一步簡化辦事流程。不得存在指定評估、強制評估、搭車收費等行為,不得違反有關規定設置額外條件。對未按相關政策要求落實工作的分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效能責任。
三、全面落實整改
國土資源管理新形勢任務對機關作風與效能建設提出更高的要求,圍繞構建保障和促進科學發展新機制,我們將認真轉變觀念、轉變職能、轉變作風,積極為發展服務、為基層服務、為群眾服務,在工作中,加強國土系統思想和作風與效能建設,爭取在底社會評議機關中取得好成績。
、切實加強學習。深化理論武裝,把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結合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圍繞“全面深化改革創新,科學管理國土資源”活動主題,組織黨員干部認真開展學習實踐,堅持理論聯系實際,自覺運用最新理論成果研究和解決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大規模學習培訓活動,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國土資源干部和人才隊伍。注重調查研究,不斷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群眾,開展好國土資源管理等重大專題調研,大興求真務實之風,增強執行力,提高破解難題的能力。
、推進和諧創建。以創建促進工作,促進機關作風轉變,開展爭創“團結、廉潔、開拓、高效”好班子、“學習型、創新型、服務型”黨組織,不斷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開展“文明行業(機關)”、“人民滿意國土資源所”、“青文明號”等為載體的和諧創建活動,培養素質好、業務精、作風硬、形象好的國土資源隊伍。深化和諧“窗口”建設活動,以爭創全國青文明號等和諧創建活動為抓手,以土地登記發證中心、信訪接待中心、行政審批中心三個窗口為重點,不斷完善規范窗口服務制度,加強禮儀素質教育,發揮行風監督員作用,探索明查暗訪機制,不斷提高窗口部門的服務水平,努力提升人民群眾滿意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