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創建創新型城市工作規劃——強化人才培養體系建設。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突出培養創新型科技人才、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專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實施創新領軍人才培養計劃,依托重點工程、重大項目、重點學科和科研基地,加快培養一批中青學科帶頭人、科技拔尖人才和創新型企業家。建設科學研究與高等教育有機結合的知識創新體系,促進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之間的有機結合和資源集成。鼓勵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強與我市優勢產業相關學科的建設,為沈陽培養優秀創新人才。鼓勵民辦培訓機刮與政府主導的技能人才培訓,支持企業建立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實施農民科技研修計劃和科技示范戶培訓工程。
——構建人才交流平臺。建立以市場為主導、開放靈活的人才流動機制,全面推進多層次多門類人才市場建設,形成功能完善、服務優質的人才市場體系。構建人才中介服務體系,使其成為我市配置人才的重要渠道。
——優化人才創業環境。鼓勵各類創新人才以知識、技術、成果、專利、管理等要素創業。推動建立人才資本產權制度,完善落實各類要素參與分配的政策。充分發揮創業型人才特別是企業家在自主創新中的引領作用,加快實現人才資源向人才資本的轉化。支持高層次人才以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和產品創辦、領辦科技型中小企業。
——激勵人才創新。完善創新人才激勵機制,加大對優秀創新人才的獎勵力度,對在技術、研發、金融、文化、管理創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創新型人才給予獎勵。大力宣傳我市杰出創新人物和優秀創新企業。
(三)提升科技成果研發轉化能力。
——提升科技研發能力。加強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兩界互動合作,攜手促進全市的自主創新。建設與創新型城市相適應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基礎性、前瞻性、戰略性科技領域,布局建設若干具備國際先進水平的科研基礎設施。深化產學研合作,在先進裝備制造、生物醫藥、航空等新興產業領域,新建一批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實現產業核心技術和關鍵技術的重點突破,進一步增強企業的創新研發能力。
——提升技術成果產業化能力。根據國家高技術產業化發展戰略,在先進裝備制造、生物醫藥、新能源等領域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化重大專項,推動應用研究成果產業化。培育一批創新能力強、產業化效益好的創新型企業,促進產業創新的可持續發展。
(四)構建創新平臺體系。
——構建科技資源享平臺。依托企業、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現有的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建立一批市場化運作的開放式公技術平臺,向社會和中小企業提供研發、中試、檢測等技術服務。鼓勵大型設備儀器等科技資源享。促進科技資源優化配置、開放享和高效利用。
——構建創業孵化平臺。以規;趸鳛橹攸c,以專業孵化器為補充,大力支持以沈陽高新區為龍頭的綜合型孵化器和專業型孵化器建設,鼓勵在沈高校建設大學科技園,吸引國內外名校來沈投資興建創業園和孵化器,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備的科技創業孵化體系。堅持孵化器與標準廠房建設相結合,積極探索孵化器建設的新模式。
——構建中介服務平臺。鼓勵發展生產力促進中心、科技成果轉化中心等中介服務機構,加快培育科技經紀人隊伍,推動中介機構向專業化、社會化和網絡化方向發展。發展區域技術產權交易市場,支持非上市中小股份制科技企業產權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