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領導投票選舉工作活動意見.制作票箱。票箱要便于密封,加鎖,投票口不能過大。中心會場、分會場(投票站)票箱應稍大一些,流動票箱可小一些,便于攜帶。票箱鑰匙由總監票人統一保管。
.確定工作人員。選舉工作人員應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從本村選民中提名,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主要包括:總監票人人、監票人、唱票人、計票人、中心會場或分會場(投票站)驗證發票處、秘密寫票處、代書處、票箱投票處工作人員以及流動票箱工作人員等(依據實際情況設定人數)。代書員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從本村、鄉機關干部及小學教師中聘請。代書員不得違背選民意志,其他人員不得強行要求為選民代寫選票或查看已填寫的選票。村民委員會成員正式候選人及其配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上述工作。
.培訓工作人員。選舉工作人員確定后,村民選舉委員會應對他們進行選前培訓。培訓方式主要有授課、模擬選舉等。培訓內容:一是法律、法規和區、鄉選舉實施方案、有關選舉方面的指示、通知精神;二是投票方法、填寫選票的規定、計票方式等;三是選票有效與無效的認定;四是選舉紀律和注意事項。
對于模糊不清或存在疑問的情況,工作人員要謹慎解答,及時請示。
.布置會場。村民委員會正式選舉時應設中心會場或分會場(投票站),布置應莊嚴、隆重。會場布置標準參照《規范投票選舉會場秩序若干問題指導意見》(史發〔〕號)要求進行設置。
.發票、領票、寫票和投票的程序。負責驗證發票的工作人員在驗證發票處,根據選民提供的選民證(已接受委托的需一并提供“委托投票書”、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選民證),核對選民登記名冊并作出標記后發放選票。同時要認真向選民講解選票的寫法和注意事項。選民領到選票后,根據現場工作人員指引到秘密寫票處寫票(或請代書員代寫選票),最后到指定投票箱投票。
.準備用品。主要包括國歌磁帶(光盤)、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的佩戴標志、工作人員工作證、選民登記花名冊、放大的選票票樣、票箱封條、計票用的黑板、劃票用的粉筆和選舉結果報告單等。
二、選舉大會程序
選舉大會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召開,主持人一般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任擔任(主持詞式樣見《選舉工作指導規程》)。選舉大會的主要程序:
.宣布選舉大會開始,宣布大會紀律;
.核實參加選舉人數;
.奏國歌;
.報告本屆選舉提名情況;
.宣讀投票辦法;
.宣布大會工作人員名單;
.檢查并密封票箱;
.啟封、清點選票;
.講解選票,適時派出流動票箱;
.驗證發票;
.秘密寫票和代書;
.投票;
.集中票箱;
.銷毀剩余選票,開箱清點選票;
.檢驗選票;
.公開計票;
.當場公布結果;
.封存選票;
.填寫選舉結果報告單;
.宣布當選名單。
選舉大會程序詳見《選舉工作指導規程》—。
三、投票選舉的工作步驟
.鄉選舉辦召開會議,對投票選舉工作進行全面安排和培訓;統一印制并分發選票、選舉大會主持詞;印制選舉委員會成員和工作人員工作證(胸卡)或袖標。
.村黨組織召開大會,傳達上級指導意見精神,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并就投票選舉階段如何發揮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和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