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會選舉工作安排意見(三)做好信訪接待和矛盾排查調處工作
鄉信訪、民政、司法等部門,要尊重農民群眾的申訴權、信訪權,重視并正確對待群眾的來信來訪,切實有效地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鄉指導小組要加強對重點村、難點村的指導督促,采取得力措施解決好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建立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加強對突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要本著及時、就地依法解決問題和思想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群眾反映屬實,確實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應及時對有關單位和人員予以查處;對群眾反映情況與事實有出入的,要向群眾說明情況,澄清事實,消除誤解;對群眾反映的問題一時解決不了的,要耐心解釋,說明原因,爭取群眾的諒解。對群眾來信來訪,不能上下推卸,敷衍了事,或簡單的采取強制措施,人為激化矛盾,確保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期間的社會穩定。
(四)嚴格依法辦事,堅決依法查處侵犯村民民主權利的違法行為
對未經“區選舉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無故不組織或拖延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的,鄉黨委將追究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在推選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提名確定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組織投票選舉過程出現有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責令改正,并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等違法手段破壞選舉,或妨礙村民依法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將以及對控告、檢舉選舉行為的個人進行壓制、迫害的,有關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對借選舉之機從事非法活動、刑事犯罪活動的,將堅決依法予以打擊。
(五)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各村要建立信息報送制度,確定專人負責信息數據的收集、統計和報送工作,確保選舉信息數據的準確性、真實性和時效性。鄉換屆選舉指導組將全面掌握選舉工作的動態和進度,及時向“區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情況。選舉辦公室人員使用好選舉信息錄入系統,充分發揮信息管理系統在選舉工作方面的積極作用,按照選舉進度及時填報有關數據,實現選舉過程中區、鄉、村信息的高效互動。要高度重視國(境)內外媒體對我鄉選舉工作的采訪報道。鄉宣傳部門要對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進行正面的宣傳引導,對涉及選舉方面的敏感問題,必須做到依法答復、口徑一致。對于國(境)內外機構或個人提出采訪、觀察或者調研村民委員會選舉活動要求的,要及時請示、上報“區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按規定履行有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