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行風優化環境實施意見(六)打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一是要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嚴厲打擊各種刑事犯罪活動,完善社會治安防范體系,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感。二是要做好信訪穩定工作,充分發揮我市信訪穩定工作新體制、新機制作用,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妥善處置各類群體性事件,全力維護社會穩定。三是要抓好安全生產和公安全工作,及時消除隱患,努力從源頭上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發生。
三、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優化發展環境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成立優化發展環境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顧春明,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陳雍擔任,副組長由市政府副秘書長田家,市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史文昌擔任,成員由市監察、發展改革、公安、財政、研究室、法制辦、工商、行政審批等部門分管領導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優化辦)設在市監察局,負責優化發展環境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案件查處等工作。
四、實施步驟
加強政風行風建設、優化發展環境工作從月份開始,分個階段進行:
(一)學習提高階段。從現在起到月末,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各自實際,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制定工作方案,進行動員部署,明確工作重點和要求。要組織廣大干部群眾深入學習領會全市加強政風行風建設、優化發展環境工作會議和有關領導講話精神,充分認識加強政風行風建設、優化發展環境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
(二)自查自糾階段。從月日到月日,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對照“全局觀念不強、群眾觀念不強、責任意識不強、服務觀念不強、紀律觀念不強、法制觀念不強”等政風行風建設和優化發展環境方面存在的個突出問題,深入開展自查自糾。要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查擺問題,深刻剖析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制定整改措施。各單位要在月底形成自查報告,經單位主要領導同意后報送市優化辦。
(三)集中檢查階段。從月日到月日,市優化辦將圍繞個方面問題,對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自查自糾情況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問題查找是否準確,原因剖析是否深入,采取措施是否可行,是否通過健全體制、機制和制度,切實防止老問題反彈和新問題發生。要進一步暢通訴求渠道,鼓勵企業和群眾多渠道、多形式反映問題,并選擇問題突出、企業反映強烈及自查走過場的單位和個人作為重點檢查對象。對檢查中發現自查自糾效果不好的,市優化辦要督促其重新進行自查。
(四)總結整改階段。從月日到月日,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落實整改措施。重點要做好影響投資環境重點部位、重點環節和存在突出問題的集中整治。市優化辦要加強對各地區、各部門和單位落實整改情況的指導和督促,對典型事跡要進行宣傳,對有效經驗要在全市進行推廣,對整改不認真、落實不到位的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五、幾點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把加強政風行風建設、優化發展環境擺上重要議程,主要領導作為一責任人,要對優化發展環境工作負總責、親自抓,領導班子成員要抓好職責范圍內的優化發展環境工作。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切實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管,紀檢監察機關組織協調,各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