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園林綠化整治實施意見(三)月中下旬為總結提高階段,各區(市)縣應在月日前將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報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要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確保完成專項整治行動及工作任務,以嶄新的城鄉面貌迎接國慶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對城鄉園林綠化專項整治行動的領導,并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細化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將推進中心城區、縣城園林綠化專項整治行動的各項工作進行分解,落實到具體的單位和個人。
(二)摸清家底,加大投入
各區(市)縣要在既有的基礎上進一步開展中心城區、縣城園林綠化的調研、統計工作,摸清家底、分析問題,開展有針對性的整治行動;同時要建立相應的經費保障機制,落實資金,落實人員,采取集中清理、加強巡查、充實管理養護隊伍等方法限期整改,努力提高城市園林綠化的建設質量和管養護水平。
(三)督促檢查,考核問責
各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園林綠化專項整治行動的督促檢查,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限時整改并跟蹤整改結果。要按照《城鄉園林綠化綜合治理標準》的要求制定相應的考核制度。市治理辦將組織專家對各區(市)縣整治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對認識不到位,工作嚴重滯后、整改不力,未完成整治目標和相關任務的單位和人員,協同監察機關按照相關規定嚴格實施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