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城鄉風貌整治行動實施意見(二)市城管局:負責聯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占用行車道、人行道(盲道和無障礙道路)擺攤設點、流動攤販等以街為市、影響道路通行和城鄉環境的行為;負責規范店招設置和廣告張貼(設);負責城鄉衛生監督檢查。
(三)市規劃局:牽頭負責違章搭建的拆除。
(四)市林業和園林局:負責指導拆墻透綠、街道綠化、交通要道綠化等工作。
(五)市交委:負責道路及人行道交通標志等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負責出入城通道和國、省、縣等主要公路沿線風貌整治。
(六)市公安交管局:負責完善主要道路交通信號及交通安全設施,規范機動車、非機動車秩序,查處亂停亂放,凈化交通環境。
(七)市水務局:負責對整治范圍內的受損或未經處理的溝渠、河道進行風貌改造,負責對水質進行監測和治理。
(八)各區(市)縣政府:具體承辦城鄉風貌整治各項任務。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各級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開展城鄉風貌整治的重要性,對照“城鄉風貌整治專項行動檢查評價標準”,根據職責分工分別制訂本部門或本地區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分解工作任務,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主體。要堅持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具體工作專人抓,層層落實責任,強力推進城鄉風貌整治專項行動,確保取得實際效果。
(二)通力協作,密切配合,齊抓管。
各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要在市治理辦和牽頭部門的協調下,既分工明確,又通力協作,齊抓管,形成工作合力,避免工作中的推諉扯皮現象。要實行每周工作情況信息報送制度和聯席會議制度,及時了解掌握整治工作動態,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三)加大投入,突出重點,整體推進。
各級政府和各職能部門要建立經費保障機制,加大對風貌整治工作的投入,鼓勵吸引社會資金和社會力量參與風貌整治。要突出抓好“四大任務”,同時,要鞏固前期治理效果和延續前期工作好的經驗做法,兼顧城鄉環境治理各方面任務同步推進,提升城鄉整體形象,塑造新型城鄉形態。
(四)督促檢查,嚴格考核,實行問責。
市委、市政府目督辦將對城鄉風貌整治行動進行專項督查,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單項工作任務和每階段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治理效果不明顯的,及時督促整改,對整改仍不能達標的,提請組織監察部門進行問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