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隱患整治排查整治行動方案三、排查整治范圍和內容
(一)排查整治范圍
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居民自建出租房、簡易住房、各類小場所及“三合一”場所;在建工程消防安全設施配備;未審未驗未備案建筑工程。
(二)排查整治內容
、消防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及落實情況;
、單位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
、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建筑之間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區設置情況;
、消火栓狀況,消防安全自動報警、自動滅火和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運行及其他滅火器材配置等情況;
、電氣線路鋪設以及電氣設備運行情況;
、建筑室內裝修裝飾材料防火性能情況;
、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單位場所設置位置情況;
、“三合一”場所人員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部分實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設置、消火栓、自動消防設施運行,電氣線路鋪設及電氣設備運行等情況;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情況;
、銷售和使用領域的消防產品的質量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狠抓落實。各縣(市、區)政府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火災形勢的嚴峻性,切實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各縣(市、區)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帶隊,加強領導,迅速部署,結合當地實際,制定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確保將此次行動抓好、抓實、抓出成效。
(二)齊抓管,嚴格整治。各縣(市、區)政府要組織專門力量,對排查整治范圍內的場所進行抽。對檢查發現的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要全面治理,解決存在的問題,徹底消除火災隱患。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和問題,要制定并落實防范措施,指定專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蹤落實。要加大執法力度,堅決整治各類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切實形成嚴格執法的高壓態勢。
(三)強化督導,履行職責。各縣(市、區)政府要將專項行動作為今后四個月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的重點工作,對行動遲緩、工作不力的要嚴格追究領導責任;對發生較大以上亡人火災的,要實行責任甸,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營造聲勢。各縣(市、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廣告等公傳媒,向社會公告專項治理的內容和要求,跟蹤報道專項整治進展、成效及發現的隱患等情況,形成全社會關注、支持、參與隱患整治的強大輿論聲勢。
(五)收集匯總,及時反饋。各縣(市、區)每半月對排查整治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市公安消防支隊。同時,填寫《市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情況統計表》一并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