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內外治安整治方案、主動配合,形成合力。各中小學(幼兒園)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積極主動與公安、司法、城建、工商、文化、衛生等職能部門配合,推動建立“黨委政府領導、教育公安互動、學校社會聯動”的工作機制,建立信息定期通報制度和聯席會議制度,加強校園及周邊環境整治。各中心學校要加強對轄區內教學點、民辦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指導和檢查,落實校園安全責任制,督促學校認真整治校園內部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督促指導其建立健全內部安全防范制度,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校內有關動態,提供校園及周邊有關信息和線索,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形成維護校園安全的整體合力,進一步推進“平安校園”創建工作。
、強化管理,建立長效機制。各學校(幼兒園)要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認真落實公安部和教育部提出的維護校園治安的相關措施,把集中整治與日常管理有機結合起來,建立健全登記、值班、巡邏制度、缺課學生追蹤追因制度、警校聯席會議制度等,完善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及演練,使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逐步制度化、規范化,確保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持續穩定。
、加強檢查,嚴格責任追究。各學校(幼兒園)要本著“什么問題突出就整治什么問題、哪個問題突出就整治哪個、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因地制宜,因校(園)施策,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整改安全隱患,務求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不及時,造成學生人身財產損失的,教育局將按照有關規定,嚴格依法追究相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