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課外活動規范方案(二)精細準備,整合資源,確保“課外文體活動工程”有序實施
、充分發揮課堂“主渠道”作用。一是各學校要把實施“課外文體活動工程”融入新課改之中,要以保證體育、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等課程的有效教學,充分發揮課堂教學這一“主渠道”的作用。要嚴格執行浙江省新課程的教學計劃,開足開齊體育、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等課程,并盡力安排專職教師,嚴禁教師擠占音體美勞和綜合實踐活動課時間給學生補習文化課。二是各校在教育教學過程中,要根據學校和學生實際,選擇學習內容,對課程目標進行整合,把課程目標改造成為具有操作意義的學習目標,使“課外文體活動工程”的指標落到實處。三是各校要引導師生樹立“健康一”的辦學指導思想,切實保證中小學生每天要有小時的體育活動時間,特別要保證學生的大課間體育活動時間(其中中學每天分鐘,小學每天分鐘)。各學校要堅持每舉辦一次全校體育運動會(或體育節),每舉辦一次全校性文化藝術節,開展全校性的學生智能才藝大展示活動。
、排好“二課程活動表”。各學校要排好“二課程活動表”,為學生拓展各類智能和技能營造良好的時空環境;要建立各類有助于學生開發智能和提高體育藝術技能的興趣小組(如各類“運動俱樂部”、“健身協會”、“藝術沙龍”、“人際交流中心”、“書畫社”、“英語角”、“民樂團”、“校運動隊”、“藝術團(隊)”等等),組織學生自由選擇自己喜愛的活動內容(學生選擇的體育項目主要是室外活動項目);要廣泛開展小型多樣、豐富多彩的課余文體比賽活動和各類實踐活動。
、加強體育、藝術師資隊伍培養。各學校要在加大專職體育、藝術教師的培訓力度的同時,以專職體育、藝術教師,輔導帶動一批有業余愛好的專長教師。全縣中小學用三時間,讓全體教師人人至少學習并初步掌握一項體育或藝術技能,每位教師至少能輔導一個課外文體(心理)興趣小組活動,以滿足學生開展“課外文體活動工程”對教師教學技能的較高要求。
、加強體育、藝術設施配備。一中、二中、三中集團學校、民族中學、實驗小學集團學校、齋壇小學、望松小學、葉村小學、樟溪小學、新興小學、赤壽小學等學校,要按國家或省配備目錄要求配備體育場地及文體器材設施、音美專用教室等,能滿足學生課外文體活動開展需要。全縣%以上的學校要開放圖書館、閱覽室、電腦房、棋藝室、文體活動室等各類文體場館及設施設備。同時,各校要充分利用科技、文化、團縣委等單位及社區的體藝場館、器材資源,開展體育、藝術教育活動。
(三)依據《“+項目”體育與藝術技能標準》,規范操作,認真做好“課外文體活動素質”的測評認定工作
、“課外文體活動工程”的測評認定工作,由學校組織認定。每所學校都要成立由體育教師、音樂教師、美術教師、各興趣小組負責教師和班主任聯合組成的“學生課外文體活動素質”測評與認定小組,根據教育部制定的《“+項目”體育與藝術技能標準》(簡稱“標準”),由學校統一安排時間進行測評與認定,并將結果記入學生檔案。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記入《學生成長記錄袋》和《學生綜合素質報告單》,高中階段學生記入《普高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中。測評與認定工作由校長負責,教導處組織班主任及專業教師實施。技能標準力求簡明易行,體現激勵機制,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允許復評,努力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