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局開展文物普查方案(三)部門職責
、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積極組織動員本部門、本系統的有關單位,配合文物行政部門做好普查工作。
提出本部門參加文物普查的工作方案和措施,通知本系統各單位執行。協助文物部門研究解決普查中涉及本系統的重要問題。
、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提供本系統管轄范圍內的文物線索,配合普查隊、組進行調查登記。協同做好普查文物的安全和保護工作。普查中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受《中華人民和國文物保護法》的保護。
、公安、建設、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確保普查文物安全。凡涉及普查文物的建設活動,包括工業、交通和水利設施等大型基本建設項目,均應執行《中華人民和國文物保護法》和此次普查的有關規定。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采取有損文物安全的行動。
四、普查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按市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的文物普查方案和工作計劃組織實施。
(一)統一標準
普查實施標準化管理,執行由國務院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統一的普查規范及技術標準。規范和技術標準包括:
、《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不可移動文物登記表》和《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記表》及其著錄說明。
、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不可移動文物的技術標準,包括文物的認定標準、分類標準、定名標準、代標準、計量標準。
、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信息、資料的采集、存儲、匯總、建立檔案和數據庫的規范。
(二)突出重點
、以全面調查、登錄新發現的不可移動文物為重點,對于已登記的不可移動文物,主要調查其文物本體的現狀和文物的周邊環境狀況。
、在全面調查、登錄各類不可移動文物的基礎上,應重視鄉土建筑和建筑群的調查登錄。重視具有典型價值的近代工業建筑、金融商貿建筑、文化教育和醫療衛生建筑、水利設施、林業設施、交通道路設施、軍事設施等行業性質文化遺產,以及各種風格、流派、形式的近現代代表性建筑的調查登錄。
(三)全區匯總
普查以區為基本普查單元。田野調查的組織,文物信息、資料的采集、匯總、上傳,普查檔案的建立,不可移動文物名錄的編制等均以區為單位。
五、普查的時間與實施步驟
(一)普查的時間和標準時點
市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從月開始(已先期部署),到月結束。普查分三個階段進行。
普查標準時點為月日。
(二)我區普查的步驟
、一階段:至去月前,主要任務是成立普查領導小組,制定普查方案,部署全區文物普查工作,測算普查經費,組建普查隊伍,組織培訓等。
、二階段:去月至月,主要任務是以區普查隊和各普查組為單位實地展開文物調查和信息數據登錄工作,普查數據資料邊采集、邊整理、邊審核、邊建檔。
()普查隊、各組根據國家文物局下發的普查規范和技術標準對所負責地域內的不可移動文物進行現場勘查、測量、標本采集、繪圖、拍照、錄像等,認真做好文物數據和相關資料的采集和登記工作。
()及時整理、錄入調查資料和信息數據,普查隊負責人負責審定,要保證資料、信息和各項原始數據真實完整。
()普查數據、資料定期上報。區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向市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普查電子數據、資料和普查進展情況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