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工作目標考核實施意見()準確及時上報各類表冊(分)。不及時上報每次扣.分。
(三)社會事業工作(分)
、計生工作(分)
按計生工作專項文件考核。
、殯葬管理工作(分)
()村(居)內完成死亡人員的火化任務數(分)
()村(居)內完成殯葬罰款的收取工作達%(分)
、全村參加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人數按上一公安報人數%完成(分),每少個百分點扣分。
、安全和穩定工作,實行倒扣分,各村(居)及時排查安全穩定隱患,并及時處置、上報,做到內無一起安全穩定事故發生。
、基礎設施建設(分)
()按時完成基礎設施建設所需農戶籌資籌勞任務和工程任務(分),每少個百分點扣.分。
()認真做好組織協調工作,資料收集完善、規范(分),每少一項點扣.分。
、招工工作(分),各村(居)必須完成下達的招工任務,每少人扣分。
、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分)。有領導機構分,有專業清潔隊伍分,常保持村公路、重點地段和院落清潔分,被檢查通報一次扣分。
(四)加分項
被評為縣級先進集體的加分,單項先進的加分;被評為市級以上先進集體的加分,單項先進的加分。(以最高獎項計分,不重復累計)。
(五)減分項
出現例安全事故扣分,到縣市上訪例扣分,到省上訪例扣分,進京上訪例扣分。
四、考核程序:
村(居)社干部的考核工作在鄉黨委政府領導下,由鄉黨政辦組織實施,考核工作由鄉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任組長,“三辦兩中心”負責人參加。考核結果,報鄉黨委集體審核,由黨委書記簽字后生效。
五、考核的經費來源:
考核的經費來源是縣財政局下發的村(居)、社干部除固定工資的所有績效工作。
、村(居)干部固定工資元/月,其余作為終績效考核。
、社干部固定工資元/月,其余作為終績效考核。
六、獎懲辦法:
、考核與評比先進掛鉤,鄉黨委、政府將繼續實行獎勵政策,對度考核分數分以上的村(居)分別給予獎勵,度考核分數低于分不給獎勵。
、度考核分數低于的,實行誡勉談話,并根據實際,村(居)兩委班子進行調整。
、計劃生育、國土管理、環境保護、安全和穩定等五項工作實行“一票否決制”,被否決的村集體和村“三職”干部當不能評先進,扣除村(居)三職干部的全部績效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