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鎮海中考中招工作實施意見
一、報名
(一)具有本省常住戶口和港、澳、臺戶籍的,電子學籍在冊的鎮海區應屆初中畢(結)業生,或年齡不超過18周歲(1996年9月1日后出生)未被高中段學校錄取過的我區歷屆初中畢(結)業生,均可報考。
在我區初中學校就讀的非浙江省籍的學生報考我區高中段學校的,需符合《關于做好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初中升高中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鎮政辦發〔2015〕35號)要求。
初中階段在外地借讀的,要求回本區戶籍地參加升學考試的,向戶籍所在地學校提出申請,經區教育局審核后,可報考。
(二)初三在外地就讀,要求回我區升學的考生,在浙江省內學校就讀的,必須為電子學籍注冊在籍的學生,提供由就讀學校在學籍網上打印的學生基本信息表,并加蓋就讀學校公章;在浙江省外學校就讀的學生須提供借讀學校學籍證明,攜帶體檢表、體育達標情況登記表、戶口簿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到戶籍所在鎮(街道)初中報名(駱駝街道、九龍湖鎮戶籍考生到駱駝中學報名,莊市街道戶籍考生到中興中學報名,蛟川街道戶籍考生到立人中學報名,招寶山街道戶籍考生到仁愛中學報名)。
在我區初中就讀的省外考生,要在我區繼續報考高中段學校的,由學生填寫《鎮海區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中段學校就讀申請表》(附件3),向畢業學校遞交下列資料:(1)父母一方勞動合同原件與復印件;開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活動的,提供當年度已經通過企業年檢或個體工商戶驗照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其復印件。(2)父母一方近3年內1年及以上社會保險證明。(3)暫住證或臨時居住證(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4)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學校根據學生是否具有完整的我區初中階段連續學習3年的經歷、學籍及上述材料的真實完整性,對照報考條件認真審查學生是否具有報考高中段學校資格,原件審查后當場返還,匯總后報區教育局教育科審核。條件符合的,允許報考高中段學校。各校要嚴把報名資格關,不得弄虛作假,對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將按有關招生紀律給予嚴肅處理。
在寧波大市范圍內異地借讀并要求回我區戶籍所在地升學的學生,其體育考試和綜合素質測評可在原就讀學校參加,由就讀學校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基(普)教科出具成績證明,體育考試和綜合素質測評成績予以承認。在寧波大市外異地借讀并要求回我區戶籍所在地升學的學生,其體育考試須參加我區統一安排的高中段招生體育考試,不參加考試視作自動放棄,其綜合素質測評等第原則上分別視為P等,要求獲得A等的學生,需向報名學校提出申請,參加報名學校組織的相關項目測試或認定,符合條件者可獲得A等。
(三)應屆考生向所在學校報名,歷屆生向原畢業學校報名,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并根據物價主管部門的規定交報考費。應屆(歷屆)初中畢(結)業生由畢業學校匯總報名資料,向區教育局辦理集體報名手續。
二、考試
(一)學業考試日程安排如下
日期
上 午
下 午
6月13日
(星期五)
語 文
(8:30—10:30)
社會政治
(1:30—3:00)
英語(含聽力測試)
(3:40—5:20)
6月14日
(星期六)
數 學
(8:30—10:30)
自然科學
(2:00—4:00)
(二)考試形式
高中段招生考試的語文、數學、英語、自然科學、社會政治等五門科目均采用答題卷答題,考生在所有學科考試中均不得使用計算器。各有關學校要認真組織學生進行符合網上閱卷要求的規范模擬適應性答題練習,并及時糾正出現的各種問題,確保學生都能按要求規范答題。
社會政治學科繼續采用全開卷筆答形式,允許考生帶教材和資料進入試場,但在試場內,考生間不得相互傳、借教材和資料。
(三)學業考試的組織實施及閱卷
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各學科試卷的命題工作由市教育考試中心和市教研室共同組織實施。,按照市教育局統一安排,我區將繼續采用網上閱卷的形式。閱卷工作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網上閱卷實行預閱卷和“二評制度”,第一評和第二評的得分超出正常的誤差范圍,將由具備仲裁權限的評題組組員進行第三評。區教育局將統一從各校抽調工作認真、無子女參加今年中考的非初三年級教師做好閱卷評分工作。
閱卷結束后,由區教育局通知各學校學生考試成績,學校只限通知考生本人,不得將學生考試成績向外公布。如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疑問,可在成績下達1天內向報名學校提出查分申請,由學校統一向區教育局申請復查,復查根據省、市相關規定,只查有無漏批試題和積分有無差錯。
三、志愿填報
(一)各校要在高中段招生考試前,按區教育局統一要求,組織考生填報志愿。填寫志愿表必須規范、慎重,涂改作廢。各校根據考生志愿表把志愿信息輸入計算機,志愿表與志愿信息庫應完全一致,如有不符以志愿信息庫為準。各校必須認真負責地指導學生填報志愿,但不能強迫命令或包辦代替,志愿應由學生和家長自主決定。
(二)填報志愿分三批
第一批為鎮海中學、龍賽中學保送生;
第二批為五年制大專班;
第三批為其他高中段學校(龍賽中學、駱駝中學、鎮海區職教中心、跨區中專技校)。考生可按自己的志愿最多填寫4個報考學校,填有跨區中專技校志愿的考生,學校和專業志愿填報,按區教育局通知另行處理。跨區中專技校是指除鎮海區職教中心外,列入鎮海區教育局招生計劃的區外職高、普通中專、技校。
考生可視本人意愿依次填報上述三批學校,也可只填報部分批次學校。
(三)考生填報志愿,應以區教育局高中段招生計劃為依據。學生或學生家長也可直接到有關學校咨詢,各招生學校的招生宣傳材料必須如實,不得夸大或欺騙,不得向學生家長或學生隨意承諾,違反招生紀律招收的學生將取消其學籍,學校領導將按黨風廉政建設規定處理。
四、錄取
(一)各類高中段學校錄取新生時必須嚴格按照《鎮海區教育局關于做好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高中段招生工作的通知》(鎮教〔2014〕8號)要求執行。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時,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在達到綜合素質測評等第要求的考生中,參考綜合評語和學生的綜合素質測評等第,再按學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未達要求的,高中段學校原則上不予錄取。
(二)為了減少錄取環節中人為因素的干擾,保證“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區教育局將采用計算機劃線定位的方式進行錄取。
(三)高中段招生分批次錄取,同批次學校的錄取依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高的先錄取。
各高中段學校在未經區教育局批準,未取得考生檔案情況下,不得擅自發錄取通知書。
五、各類學校的收費標準按物價部門的規定執行。
六、鎮海中學繼續實行定向降分招生。
七、龍賽中學招1班美術特長生(不超過30人,具體視專業測試及學業考試成績而定),單獨填報志愿,在第二批學校錄取后,單獨錄。ň唧w招生辦法另行制定)。
八、體育特長生特招按《鎮海區青少年優秀體育人才就學、升學辦法》(鎮教〔2015〕20號)文件精神執行。
九、高中段招生計劃詳見《關于下達鎮海區中小學招生計劃的通知》(鎮教〔2014〕47號)。
十、嚴格招生管理,維護良好的招生秩序。
高中段學校招生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區教育局將認真執行省、市有關加強高中段招生考試及招生工作監督檢查的意見,加大對招生考試、閱卷登分、錄取等重要環節監督檢查的力度,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認真妥善地處理群眾的來信、來訪,堅決查處考試舞弊、以權謀私、弄虛作假、索賄受賄等違紀案件。切實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各初中學校要把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的《給全市初三學生家長的信》發至每一位初三學生家長的手中。各學校要維護招生計劃的嚴肅性,堅決制止亂招生、亂收費現象。要向社會公布高中段招生考試和招生工作的咨詢和舉報部門的地址、電話,接受群眾對高中段招生考試和招生工作的監督,保證高中段招生考試和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區教育局高中段招生考試和招生工作的咨詢和舉報部門為區教育局教育服務中心,電話:8629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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