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發布2024年普通高考報考溫馨提醒,自治區2024年高考報名擬于2023年11月初進行。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關于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實施方案》,2024年至2025年,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和俄羅斯族等五個少數民族考生,由原來加10分投檔調整為加5分投檔。
近日,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發布2024年普通高考報考溫馨提醒,自治區2024年高考報名擬于2023年11月初進行。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關于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實施方案》,2024年至2025年,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和俄羅斯族等五個少數民族考生,由原來加10分投檔調整為加5分投檔。
2021年9月,前述《內蒙古自治區關于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實施方案》已明確,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和俄羅斯族等五個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堅持民族因素與區域因素相結合,根據“保留并完善邊疆、山區、牧區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加分項目,精準確定加分區域、群體和條件,逐步減少加分分值”等原則作出調整。
內蒙古關于以上五個少數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改革分三步走:2021年至2023年,現有考生加10分投檔政策不變;2024年至2025年,由原來加10分投檔調整為加5分投檔;2026年起,將自治區103個旗縣(市、區)劃分為A、B兩類,A類地區五個少數民族考生如滿足高中階段在同一旗縣(市、區)內具有完整戶籍、學籍、實際就讀均滿三年的“三統一”要求,保留加5分投檔政策,B類地區考生不再加分。
A、B兩類地區是根據國家確定的“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實施范圍,綜合考量內蒙古全區各地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程度和教育發展水平劃定的。其中,A類地區包括19個邊境旗(市)、33個牧業旗(市)和3個少數民族自治旗中,剔除重復地區以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程度、教育發展水平相對較高的盟市所在地和計劃單列市,共36個旗(市);B類地區為其他67個旗縣(市、區)。
自治區教育廳當時發文提到,高考加分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為促進教育公平、社會公平作出的重要決策部署。2014年,《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指出,要大幅減少、嚴格控制考試加分項目,探索完善邊疆特困地區加分政策。2019年,教育部等五部委就關于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作出統一部署、提出明確要求。本次高考加分改革的總體要求和目標是要進一步減少加分項目,降低加分分值,精準確定加分區域、群體、條件,統籌好其他相關政策調整,實現學生成長、國家選才、社會公平的有機統一。
近兩年,多個省份的少數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調整進入實施階段。
例如,在2020-2022年過渡期之后,江西省今年起不再實行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2020年到2022年,江西省普通高考少數民族考生分別為1918名、2302名和2314名,其中符合享受加分政策(加5分)的少數民族高考考生分別為377名、389名和470名。
《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優惠政策考生資格審核辦法》指出,2023年、2024年,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數民族考生加15分,2025年高考起加10分,面向全國招生高校投檔錄取使用;2023年、2024年,民族鄉的少數民族考生加10分,面向我省省屬高校投檔錄取使用;2025年高考起取消加分;2023年、2024年,少數民族人口過半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面向我省省屬高校投檔錄取使用;2025年高考起取消加分;2023年、2024年,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數民族人口過半縣以及民族鄉的漢族考生加3分,面向我省省屬高校投檔錄取使用;2025年高考起取消加分;2023年、2024年,散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加3分,面向我省省屬高校投檔錄取使用;2025年高考起取消加分。
此外,《福建省關于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分值從2021年起從10分調整為5分,加分對象調整為全省19個民族鄉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補貼)和無橋梁、海堤與大陸相連的海島等少數民族考生。其中2021年至2023年,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檔時使用;2024年至2025年,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僅面向省屬高校投檔時使用。2026年起取消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2024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報名11月2日開始13日結束,逾期不予受理相關報名手續。
報名條件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其中:報考秋季統考考試類型,符合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區外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區參加中考和高考工作的意見》相關規定的區外務工人員(含其他非我區戶籍就業人員,下同)隨遷子女和戶籍從區外遷入我區的考生,須參加我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開考的全部科目考試,即滿足以下對應條件方可報名參加本科錄。
一是區外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除符合“25號文件”規定的參加2021年我區中考條件外,截至2024年9月1日,還須符合以下4個條件:2021年被自治區內高中錄取;本人具有我區高中階段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學籍且連續就讀滿3年;家長在我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且連續居住、有合法職業且納稅(或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均滿3年;參加我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開考的全部科目考試。
二是戶籍從區外遷入我區的考生,截至2024年9月1日,須符合以下4個條件:本人具有我區高中階段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學籍且連續就讀滿3年;本人取得我區戶籍滿3年;家長在我區有合法穩定住所且連續居住、有合法職業且納稅(或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均滿3年;參加我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開考的全部科目考試。
三是不完全符合參加本科錄取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高職?婆。在網上預報名時,“承諾只報考高職?婆表楉氝x擇“是”,并在現場確認時,簽訂《2024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只報考高職?婆兄Z書》。
報考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含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下同)畢業生(以下簡稱高職對口招生,考試類型為高職班)的考生須技能考核合格。區內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具有我區學籍和實際就讀滿3年(或規定學制年限),均可在應屆畢業當年報考高職對口招生各科類;此類往屆生參加報名,須符合相應的報考條件。普通高中應往屆生和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生不具備高職對口招生報名資格。
符合《內蒙古自治區人才引進和流動實施辦法》規定的人才條件且其子女戶籍在我區的,子女在我區報名參加高考按自治區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一是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二是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報考少年班、英才班者除外);三是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簡稱高考)的應屆畢業生;四是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考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五是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六是在我區以外的其他省(區、市)完成2024年報名的考生;七是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規定中規定的其他不具備報名資格的人員。
此外,按照教育部及自治區有關工作部署,2024年起,我區藝術類包括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和戲曲類等7個藝術類專業考試類別,各類別(含子類或方向)報考規定按《報名信息采集辦法》有關要求執行。其中,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等6個類別實行自治區統考,自治區統考由自治區統一組織,采取全區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其中面試部分采取“先錄音錄像,后評委評分”的“考評分離”形式;戲曲類實行省際聯考,考試內容及考試形式等按照教育部和相關組考高校規定執行。
按照教育部要求,高校應在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辦法中明確告知考生須參加所在地省級統考的科類。藝術類考生應及時、準確了解高校藝術類專業課省統考對應情況、獲批的專業課?紙竺麠l件等相關要求。藝術類的考生如需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迹毾热〉孟鄳悇e、相應層次的自治區統考合格成績。高校招生專業對應統考科類、?紝I安排等詳見各校公布的招生辦法、招生簡章等。
報名時間為:2023年11月2日9:00至2023年11月13日18:00。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報考少年班、英才班者除外);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簡稱高考)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考處理且在?计趦鹊娜藛T;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6.在內蒙古地區以外的其他省(區、市)完成2024年報名的考生;
7.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規定中規定的其他不具備報名資格的人員。
內蒙古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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