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內蒙古高考試卷用全國乙卷考試。由教育部命題,采用語數外+文綜/理綜模式。語文、數學、外語各科目卷面滿分150分,總分450分,按原始分計入總分;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卷面滿分300分,按原始分計入總分,共750分。
3內蒙古省采用的是老高考“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模式,啟用全國乙卷考試,各考6個學科,4種試卷,即報考文科的學生考:語文、數學、英語和文科綜合,報考理工科的學生考:語文、數學、英語和理科綜合。
高考全國卷乙卷不會因考題差別導致教材差別,一切都是遵照高考大綱命題的。高考后乙卷不能拿走,高考試卷會密封后送到指定的閱卷場所,閱卷后的高考試卷屬于高考檔案的一種,要存檔保留一定年限的,考生是無法再次接觸到自己的高考試卷的。
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是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選拔培養藝術專業人才的重要途徑。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推動構建引導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藝術人才選拔評價體系,為建成文化強國、教育強國提供人才支撐。
(二)基本原則。堅持育人為本,堅持正確育人導向,踐行核心價值觀,落實“五育”并舉,增強文化自信,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提高選拔質量,適應全面建設現代化國家對高素質藝術人才的需要,深化考試內容改革,改進考試方式,完善評價標準,注重學生綜合素質。加強分類指導,引導高校立足學科專業特點和培養定位,突出辦學特色,完善人才選拔模式,推進不同專業分類考試。確保公平公正,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強化全程監督,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總體目標。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統一高考為基礎、自治區級專業考試(以下簡稱自治區統考)為主體,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藝術人才選拔評價體系。
二、主要任務
(一)推進高校藝術專業特色發展
1.明晰人才選拔培養定位。高校要根據不同專業人才培養特點和專業能力素質要求,結合辦學實際,進一步找準辦學定位,突出辦學特色,構建與辦學定位和特色相適應的藝術人才選拔培養體系,著力選拔培養德藝雙馨的藝術人才。推進高校藝術類專業內涵發展,培養具有扎實文化素質和專業基礎的藝術人才。推進高水平藝術院校藝術類專業培養具有豐厚文化底蘊、突出專業能力的拔尖藝術人才。
2.優化藝術學科專業布局。高校要緊密結合繁榮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對高素質藝術人才的需求,根據學校辦學定位,綜合考慮辦學條件、師資隊伍、畢業生就業狀況等,進一步調整優化藝術類專業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計劃,對社會需求不足、培養質量不高的專業予以調減直至停止招生。
(二)完善和改進專業考試方式
3.大力推進藝術類專業分類考試。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行“文化素質+專業能力”的考試評價方式,文化素質使用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專業能力使用藝術專業能力考試成績。藝術專業能力考試包括自治區統考和高校?,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實行分類考試。自治區統考由自治區統一組織考試,高校?加上嚓P高校組織考試。
4.不斷提升自治區統考水平和質量。根據印發的藝術類本科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和省級統考工作規范,進一步優化自治區統考專業類別,實現藝術類專業自治區統考全覆蓋。2024年起,自治區統考設置音樂、舞蹈、表(導)演、播音與主持、美術與設計和書法等6種類別(自治區統考涵蓋專業范圍、考試說明另文公布);戲曲類專業按有關要求執行。
根據有關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工作規范,完善我區統考科目和內容,推動各專業制定統一的考務規范和考試說明,提高考試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加強自治區統考組織管理,確保考試安全。進一步改進自治區統考評分方式,加強評分管理。按照規定,不得在藝術類專業自治區統考中組織非藝術類專業考試。高校應在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中明確告知考生須參加的自治區統考類別和成績要求(包括是否組織專業能力測試)。
5.嚴格控制?挤秶鸵幠。建立健全?几咝:蛯I準入退出機制,嚴格控制?嫉母咝<皩I范圍。經批準,少數專業特色鮮明、人才培養質量較高的藝術院校,對考生藝術天賦、專業技能或基本功有較高要求的高水平藝術類專業,可按程序申請在自治區統考合格的基礎上組織校考。組織?嫉母咝#e極采取線上考試或使用自治區統考成績進行初選等方式,嚴格控制現場校考人數,原則上不超過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的6—8倍。高校校考合格證發放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對于我區已經實施統考的藝術類別,考生參加?紩r,須參加我區相應類別的統考且統考成績須達到合格標準,否則,其?汲煽儾挥枵J可,不得填報相關志愿,高校也不得錄取。2024 年起,高校不再跨省設置校考考點,所有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均在學校所在地組織。
6.健全完善考評人員遴選機制。依托全國藝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評委專家庫系統,逐步擴大考評人員遴選范圍。優化考評人員組成結構,逐步增加考評人員人數,擴大區外(校外)人員比例,達到一半以上。探索建立藝術類專業考試考評人員和考生特殊關系申報制度,凡在規定時間內有指導、被指導關系或有親屬關系及其他利害關系的考評人員和考生,均須按要求進行申報,并嚴格執行回避制度。高校領導干部子女或其他親屬報考本校的,須向學校報備并在校內公示,相關領導干部要全程回避。嚴格執行違規考評人員“黑名單”制度,對于隱瞞不報、弄虛作假或違規違紀的考評人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列入“黑名單”,終身不得參與高校考試招生工作。
7.加強考試組織規范管理。嚴把考試組織關,嚴格落實考生、評委、考場、評卷等隨機編排的“多重隨機”工作機制,嚴防考試舞弊。嚴把考試評分關,完善專業考試評分標準,積極采取“考評分離”、評委現場打分等方式和全程錄音錄像等措施,確保評分公平公正。
(三)完善招生錄取機制
8.完善招生錄取辦法。2024年起,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8個藝術類專業,不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可安排在提前批次或普通類專業相應批次,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對于可繼續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的專業,相關高?筛鶕陨磙k學定位和人才培養要求,選擇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可安排在提前批次或普通類專業相應批次,直接按高考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使用自治區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自治區統考成績均達到我區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自治區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進行平行志愿擇優錄取,其中高考文化課成績所占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其中,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專業的高考文化課成績占比為50%,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專業的高考文化課成績占比為60%,播音與主持類專業的高考文化課成績占比為70%。批次安排、志愿設置等屆時另文公布。少數組織校考的高校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區普通類專業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自治區統考成績合格且達到學校劃定的最低成績要求基礎上,依據考生?汲煽儞駜炰浫。除明確可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藝術類?紝I外,所有藝術類專業均應安排分省招生計劃。高校要把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積極完善使用辦法,加強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多維度評價,相關使用辦法要提前向社會公布。
健美操、啦啦操等體育類項目納入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不得通過藝術類專業考試方式進行招生。
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藝術團不再從高校招生環節選拔,由相關高校從在校生中遴選培養。
9.逐步提高文化成績要求。高校藝術類專業選拔應重視考查考生的文化素質和專業能力,著眼學生長遠發展,根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藝術專業考試成績,綜合評價、擇優選拔錄取。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在現有要求基礎上,因地制宜、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舞蹈學類、表演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逐步扭轉部分高校藝術專業人才選拔“重專業輕文化”傾向。鼓勵?几咝=Y合專業培養要求,加強考生文化綜合素質考查,進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課成績錄取要求。
10.探索建立破格錄取機制。在組織?嫉母咝K囆g類專業招生中,對于極少數自治區統考和?汲煽兙貏e優異或在相關專業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有關高?芍贫ǜ呖嘉幕n成績破格錄取辦法。高校破格錄取辦法須經學校會審議通過并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部門備案,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高校破格錄取考生名單須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報內蒙古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核準后予以錄取,并在學校招生網站進行公示。
(四)強化監督管理機制
11.落實高校主體責任。高校是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學校組織領導,健全完善學校招生工作領導機制,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方案和招生辦法須經學校會研究審定。要充分發揮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作用,健全完善學?荚囌猩幷轮贫,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和各工作環節要求,不得簡單下放、層層轉交。
12.強化屬地監管責任。各盟市招生考試委員會是監管本地區自治區統考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盟市教育行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和招生考試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各盟市教育行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切實履行本地區自治區統考的考試組織管理責任。各盟市要加強初高中學段藝術教育,探索藝術院校附中與高校藝術人才培養的銜接;加強藝術教育培訓機構規范治理,嚴厲打擊培訓機構組織或參與考試作弊、干擾考試招生秩序等違規違法行為。
13.完善多級監督制約機制。建立健全招生考試委員會統一領導,教育行部門、招生考試機構、紀檢門和有關部門共同組成的監督檢查工作組,對本地區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進行全流程的監督。建立健全學校紀檢監察機構、教師、學生和社會多方參與的高校監督檢查工作組,對本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進行全流程的監督。暢通社會監督舉報渠道,完善考生申訴和學校仲裁機制,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
14.強化招生信息公開。中學要做好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公示。高校要及時、準確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學校招生章程、分專業招生計劃、考試工作方案、招生錄取辦法、錄取結果、咨詢申訴渠道等信息。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在網站公布藝術類專業招生策、自治區統考辦法、統考合格考生名單、投檔規則、咨詢申訴渠道等信息。未按要求公示的有關藝術類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15.加大違規違紀查處力度。各地各高校要嚴格執行招生策,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和《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等規定。對于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工作人員和考生,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高校要嚴格開展藝術類專業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專業復測,對于審查或專業復測不合格、入學前后兩次測試成績差異顯著的考生,要組織專門調查。對于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錄取資格的學生以及違規錄取的學生,一律取消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并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視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各項改革措施平穩落地。要進一步健全制度、嚴格程序、規范管理、強化監督,確保藝術類專業自治區統考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藝術類專業自治區統考在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和教育廳的領導下,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和管理,盟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和承辦高校具體實施;藝術類專業校考由相關高校組織實施。
(二)加強宣傳解讀。各地各校要加大策宣傳解讀力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凝聚共識,營造良好環境和氛圍。要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總結經驗,及時調整完善相關措施。
區內招收藝術類專業的高校要認真落實指導意見精神和本實施方案有關要求,及時修訂完善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辦法和人才培養方案。
本實施方案未涉及的內容,按年度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有關要求及其他有關文件執行。
高職?圃盒K囆g類專業招生工作參照本方案執行。
藝術類有哪些專業
1.藝術學理論類:藝術史論
2.音樂與舞蹈學類:音樂學、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舞蹈學、舞蹈表演、舞蹈編導
3.戲劇與影視學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導演、表演、錄音藝術、影視攝影與制作(特設專業)、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動畫
4.美術學類:美術學、繪畫、雕塑、攝影、中國畫(特設專業)、書法學(特設專業)
5.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公共藝術、工藝美術、藝術設計學、藝術與科技(特設專業)
藝考常見專業
1、服裝表演、模特專業:模特穿著設計的衣服走秀,也叫服裝展覽,是對衣服的推廣。
2、美術專業:美術專業為美術史論、美術教育領域培養教學和科研,美術評論和編輯、藝術管理和博物館等方面的高級專門人才,學生畢業后能從事美術教育、美術研究、文博藝術管理、新聞出版等方面的工作。
3、表演專業:表演專業屬于一級藝術學科,表演專業旨在培養具有一定的基本理論素養,并具備和掌握表演藝術的基本理論和基本技巧,能夠在戲劇、戲曲、電影、電視和舞蹈等表演中完成不同人物形象創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4、編導專業:廣播電視編導是為適應廣播電視媒體的發展而設立的一個比較新的專業。編導涵蓋的范圍很廣,既不同于普通紙媒體的編輯,又不同于電影電視劇的導演工作。
5、播音主持:播音與主持藝術在我國是一個新興專業,隨著文化產業的飛速發展,播音主持人職業將成為未來就業領域的熱點和亮點。
一、新高考Ⅰ卷(全國統一命題)
考試科目(9科):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政治、地理、生物、化學
二、新高考Ⅱ卷(全國統一命題)
考試科目(9科):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政治、地理、生物、化學
三、全國甲卷(全國統一命題)
考試科目(4科):語文、文科數學/理科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注:云南省實行新教材老高考,高考時不再區分文科數學和理科數學,文理科考生均考一套數學試卷。
四、全國乙卷( 全國統一命題)
考試科目(4科):語文、文科數學/理科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注:安徽、山西、黑龍江、吉林四省實行新教材老高考,高考時不再區分文科數學和理科數學,文理科考生均考一套數學試卷。
五、北京卷(自主命題)
考試科目(9科):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政治、地理、生物、化學
六、上海卷(自主命題)
考試科目(9科):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政治、地理、生物、化學
七、天津卷(自主命題)
考試科目(9科):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政治、地理、生物、化學
內蒙古大學轉專業政策規定
時間:2024-07-10 10:0:56內蒙古大學本科招生網登錄
時間:2024-07-10 09:0:15內蒙古高考往年征集志愿的
時間:2024-07-02 15:0:39內蒙古高考錄取結果
時間:2024-07-02 13: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