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中考政策方案信息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南通濱海園區社會管理局,各市直學校(單位):
為深化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深入推進我市中考改革,切實做好南通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及招生錄取工作,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文件要求,現就南通市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5—2020年)》,建立和完善適應素質教育要求的科學評價機制和招生考試制度;積極推進課程改革,努力豐富課程質態,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培養學生綜合素質,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為高一級學校輸送合格新生,推動普通高中教育優質特色發展、職業教育優質創新發展。
二、報考要求
1.報考條件
凡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初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均可報考;高中階段學校在校學生不得報考。
2.報考規程
全市所有應屆初中畢業生均須參加中考報名,應屆初中畢業生由學籍所在學校統一組織網上報名和辦理確認手續。各初中學校對報名學生進行初審,并報所屬教育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核后確認。
本市戶籍的往屆生、社會考生以及原在外地借讀的考生,可在其戶籍地招生辦指定的地點報名;外地往屆生、社會考生在本市初中畢業的,可在原學籍學校所在地招生辦指定的地點報名。
中考考生的體檢、英語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體育考試和學業科目考試必須在同一報名學校或報名點。全市繼續實行網上統一報名。
三、志愿填報
1.志愿填報要求
考生中考志愿繼續采取考前網上統一填報,各校于5月下旬組織考生在系統平臺上統一填報,并于6月5日前完成志愿填報工作。
各地招生部門要按中考志愿填報的統一時間安排和操作規程組織實施,在考生填報志愿之前,加強對考生網上填報志愿的政策宣傳和操作指導,及時、完整地向考生公布各類學校招生計劃和專業,維護考生對全市招生計劃的知情權,嚴禁限制、強迫考生填報志愿或未經考生、家長同意擅自改動考生志愿。
2.志愿錄取批次
(1)提前批次:師范定向生、師范藝體類統招生和現代職教體系試點項目錄取
第一小批:師范定向生錄取(依次選擇填報志愿)
省免費幼師男生、師范藝體類定向生、師范普通類定向生
第二小批:師范藝體類統招生錄取(設一個志愿)
第三小批:現代職教體系“3+4”試點項目錄取(設二個平行志愿)
(2)第一批次:普通高中錄取
第一小批: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招生錄取
第二小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錄取(含普通高中藝體、科技特長生及與基地課程實施、創新人才培養直接相關的特長生)
第三小批:普通高中錄取〔各縣(市、區)自定錄取批次,推薦生根據各地制定的推薦生錄取辦法提前錄取〕
(3)第二批次:職業類學校錄取
第一小批:師范普通類統招生錄取(設二個傳統志愿)
第二小批:五年制高職錄取(設二個傳統志愿)
第三小批:高技、現代職教體系“3+3”試點項目、中職對口單招專業錄取(設二個傳統志愿)
(4)第三批次:中職學校注冊錄取 (設一個注冊學校志愿)
四、畢業升學考試
全市繼續實行中等學校招生考試與初中畢業考試“兩考合一”和“一考多分流”政策,未參加中考者一律不得畢業和升學。凡未參加中考的均視為輟學,并納入當地年輟學率統計。應屆畢業生的畢業具體操作辦法按《江蘇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繼續推進考試內容與方式改革,優化考試結構內容,采取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從綜合素質評價、學業水平測試和學業科目考試等方面對學生實行綜合評價。
1.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指標主要包括六項指標:①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②交流與合作,③學習習慣與學習能力,④運動與健康,⑤審美與表現,⑥創新意識與實踐能力。其中綜合素質①、②項評定結果為合格、不合格,其它四項評定結果為A、B、C、D四個等級。具體評價細則詳見《南通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修訂)》(通教基〔2015〕43號),評定結果由南通市基礎教育信息化管理平臺統一歸口管理,綜合素質評價組織上報工作于5月16日前完成。
2.學業水平測試
學業水平測試科目:地理、生物、音樂、美術、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與社區服務、勞動與技術、信息技術和理化生實驗。
地理、生物學業水平測試在八年級第二學期進行,由市統一命題,各縣(市、區)統一組織,學校統一實施。地理、生物測試成績呈現方式為A、B、C、D四個等級,并作為學生升學的依據(兩科卷面分值滿分均為100分,100分—90分為A級,89分—75分為B級,74分—60分為C級,59分及以下為D級)。2014屆初中學生可以再次報名參加5月26日下午進行的2015屆初中畢業生地理、生物學業水平測試,兩次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按照最高等級確定。
音樂、美術、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與社區服務、勞動與技術、信息技術等均由各校按課程標準基本要求,分學期統一組織測試與測評,測試結果以A、B、C、D四個等級呈現,并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中的相應評價項目。
理化生實驗仍按課程標準基本要求,由市組織測試,成績以A、B、C、D四個等級呈現,并納入綜合素質評價體系中的相應評價項目。
3.學業科目考試
科目設置:語文、數學、英語、物理與化學、思想品德與歷史、體育與健康。其中英語考試成績由筆試成績和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成績兩部分組成;體育與健康考試采用學生初一、初二、初三階段的學期測試成績和中考成績兩部分組成。物理與化學合卷,思想品德與歷史合卷。文化科目考試形式均為閉卷測試。
4.時間安排
初中學業科目考試日期定于6月16日、17日、18日三天?荚囉脮r:語文150分鐘,數學120分鐘,英語120分鐘,物理與化學150分鐘,思想品德與歷史100分鐘。具體安排如下: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6月16日 | 9:00——11:30 語文(包括讀文、作文) | 14:00——15:40 思想品德、歷史 |
6月17日 | 9:00——11:00 英語(筆試) | 14:00——16:30 物理、化學 |
6月18日 | 9:00——11:00 數學 |
初中英語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時間為4月26日、27日;初中體育考試于5月中旬前組織完成。
5.計分辦法
語文、數學、英語總分均為150分,其中英語閉卷筆試部分為120分,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部分為30分。物理與化學總分為150分,其中物理部分為90分,化學部分為60分。思想品德與歷史總分為100分,其中思想品德部分為50分,歷史部分為50分。體育與健康總分為60分。
以上科目分值總計為760分。
6.命題原則及考試范圍
中考學業科目考試命題要堅持“遵循課標、緊扣教材、重視能力、貼近生活、控制難度”的原則,體現基礎性、指導性、科學性、時代性和方向性。各科目具體命題依據及考試范圍詳見附件。
7.考試要求
中考學業科目考試由市教育局組織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初中英語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按市教育局《關于做好南通市初中英語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工作的通知》(通教辦函〔2014〕38號)文件執行;初中體育考試按市教育局印發的《南通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方案》(通教招〔2014〕2號)執行。
考生在體育考試之前必須參加由招生部門統一組織的體格檢查,體格檢查標準按原國家教委1994年頒發的《中等學校體檢標準》執行。學生體格檢查的信息按市招辦制定的標準統一采集,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上報。
8.評卷工作
全市中考評卷繼續實行網上統一閱卷,分學科在各縣(市、區)設點組織評卷,每個縣(市、區)承擔1—2門學科的評卷任務,閱卷教師在全市范圍內統一調配,所有考生試卷實行雙評,全市統一合成數據和公布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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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南通中考考試科目及分值分配安排
關于2014江蘇南通中考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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