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之和擇優錄取。報考三星級高中及其他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須專業加試成績合格且中考成績不低于當地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線,按專業加試成績和中考成績之和擇優錄取。以上錄取在該批次提前進行。對專業成績特別優秀確需破格錄取的考生,由擬錄取學校提出申請,經市教育局審核批準后,在普通高中錄取最后批次錄取,但不得突破招生計劃。
五、招生程序與工作要求
(一)招生程序
1.考生報名;
2.招生學校審核考生報名資格,發放專業加試通知書以及招生項目加試要求;
3.招考項目專業加試;
4.公示并上報專業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和成績;
5.考生參加全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
6.市招生考試中心和招生學校依據考生成績和報考志愿辦理錄取手續。
(二)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制定實施方案,周密細致組織各項測試工作,保證專業加試規范有序、公平公正舉行,確?忌荚嚢踩。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和組織工作方案要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實施。
2.各地各學校不得借專業加試之名進行擇優選拔考試,不得組織與招考項目無關的考試,加強招生政策宣傳,學校須向學生及家長發放通知書,告知考生及家長錄取入校后,必須正常參加學校高水平運動隊、藝術科技社團訓練、競賽等活動。
3.嚴格執行招生考試紀律。各地要加強招考過程監督,對考試過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學校,取消其高水平項目招生資格,并依法追究違紀人員責任;對錄取后被舉報有弄虛作假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取消其錄取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