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前40分鐘,監考員組織考生有秩序地進入考場;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點。
(3)考生憑“文化課考試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和隨身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
(4)5月18日后,考生登錄中國運動員文化教育網的招生系統查詢文化考試成績。
2.體育專項考試:體育專項考試滿分100分,考試由招生院校負責組織實施,執行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測試方法與評分標準》。測試程序嚴格按照《普通高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操作細則執行。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體育專項考試時間:
冬季項目考試時間:1月15日至3月31日,其他項目4月1日至5月10日,由招生院校自行安排。具體時間、要求請考生查閱院校的招生簡章。
五、錄取
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各招生院校根據當年招生計劃及生源情況確定,報院校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備案。
1.具備一級運動員等級資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試成績可在原始分基礎上增加30分;
2.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資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試成績可在原始分基礎上增加50分。
3.在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各招生院校根據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折合百分制)30%及體育專項考試成績70%進行綜合評價,按照項目擇優錄取。
4.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則不再參加其他普通高等學校的錄取。
5.考生于6月29日開始在所報學校網站查看錄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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