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29日表決通過了關于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召開時間的決定。根據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將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開。那么今年全國兩會有哪些熱點提案呢,一起來了解最近幾年全國兩會關于家庭教育的提案,家庭教育最新提案,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政策內容以官方發布為準。
全國兩會第一天,一份民進中央提交的《關于進一步促進家庭教育發展的提案》備受關注。數據顯示,68%的家長對孩子教育感到“比較焦慮”“非常焦慮”。全國政協委員,民進中央副主席朱永新解讀說,如今家長對于孩子的教育感到焦慮,九成以上班主任認為家校溝通存在問題,家長參與溝通積極性不高,家校教育理念存在差異,家長缺乏家庭教育知識,普遍存在焦慮情緒等,需要多方合力支持家庭教育。而除了民進中央的提案外,來自黑龍江省的全國人大代表、哈爾濱市花園小學校長曹永鳴,全國政協委員、湖北首義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謝文敏也建議將家庭教育納入法制化發展軌道。
在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教育部部長陳寶生表示,今年要研制家庭教育指導手冊和家庭教育學校指導手冊,針對不同學齡段設置課程、開發教材、舉辦活動,引導家長掌握科學的教育理念和方法。教育部發布的工作要點中,明確提出要強化家庭教育,將啟動家庭教育法立法研究與家校共育共治機制實踐試點。
由此可見,家庭教育問題已經引起高度關注,而家庭教育立法已經被提上議事日程。早在兩年前的兩會上,教育部原副部長郝平就曾表示,教育部正在配合全國婦聯起草家庭教育法草案,下一步將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這就需要分析影響家庭教育的因素,才能制訂真正管用的家庭教育法。
家庭教育的主體毫無疑問是家長(監護人),因此必須強調并發揮家長(監護人)的主體作用。但是,家長主體作用的發揮,是需要相應的環境配套的,如果離開了良好家庭教育的環境建設,強調家長(監護人)的主體作用,有可能局限在紙上談兵。
拿城市學生假期補課來說,雖然國家大力治理校外培訓班,可是,培訓熱還是高燒不退。很多輿論呼吁家長要理性選擇培訓班,要多陪伴孩子,可是,除了升學評價強調學生的考試成績之外,家長還面臨十分現實的難題,如果假期不送孩子上培訓班,孩子去哪里?關在家里,還是帶著去上班?關在家里有安全問題,帶著一起去辦公室,不是長久之計。在權衡利益之后,有的不準備送孩子去培訓機構的家長,也只有送孩子去培訓班。因為除了培訓班,沒有更好的出處。解決這一問題,必須政府和社區發力,在社區中建設科技館、圖書館、青少年活動中心,并開展各種有益、有趣的公益活動,吸引學生參加。這就是給家庭教育創造好的環境,提供必要的支持。
解決我國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問題,也是如此。精準幫助留守兒童,最好的辦法是創造條件讓所有兒童和父母一起生活,這就需要給隨遷子女同城求學機會,真正做到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目前的現實是,不少進城務工人員有能力把孩子帶在身邊一起生活,可是,城市入學門檻比較高,甚至有的在城市出生的兒童,到了入學政策年齡,也必須離開城市回家上學。對于這樣的家庭,要求父母必須單方回家照顧孩子,還不如徹底解決同城入學問題。解決這一問題,就必須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
也就是說,家庭教育立法,必須設身處地地為家長(監護人)著想,解決他們在進行家庭教育時面臨的現實問題,不能脫離現實問題,只對家長提要求,這些要求,就很可能懸在空中。只有在為家庭教育提供來自政府、社區、學校的系統的支持后,再進一步強調、明確家長的主體責任,家庭教育法才會有效。
另外,還必須意識到,我國家庭教育的焦慮,還有很大部分源自當前的教育評價體系和學校管理方式。教育評價體系的“唯分數論”“唯升學論”讓家長充滿競爭、互相攀比;而學校治理缺乏現代治理結構,家長參與學校辦學管理、監督的渠道不健全,也加劇了家校的不信任,加深了家校矛盾和沖突。這是難以通過教育家長解決的。必須改革教育評價體系和學校辦學制度,才能有效推進家校共育。
而具體到家長的主體責任,立法則需要細化,具有可操作性,不能只提一些籠統的、原則性要求,比如,在我國一些家庭,還流行對子女進行“棍棒教育”,但是對于“棍棒教育”,只有在孩子受到嚴重的傷害之后,才會追究家長的責任,一般情況下,周圍人不會管,社區和警方大多也不管,最多進行批評教育。有的孩子就長期在棍棒教育的陰影之下,直到慘劇發生。對此,立法必須明確家長進行批評教育的行為規范,同時,要完善撤銷不合格父母的監護人資格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