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29日表決通過了關于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召開時間的決定。根據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將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開。那么今年全國兩會有哪些熱點提案呢,一起來了解最近幾年全國兩會關于兒童入學政策年齡的提案的最新消息解讀,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政策內容以官方發布為準。
入學政策年齡限制惹爭議
暑假即將結束,新的一學年馬上就要開始了。每年的小學開學季前夕,小學入學政策年齡界限這個問題其實都會引起廣大家長的爭議。
由于地方教育部門將8月31日作為年滿6周歲的分界線,使得那些在8月31日之后出生的孩子,特別是那些出生僅晚了一兩天,上小學的時間可能就會比同齡人晚一年!
在“不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理念根深蒂固和幼兒園小學化現象相當嚴重的當下,絕大多數家長都不希望晚出生幾天、幾個月的孩子,卻要比別人家的孩子晚一年上小學,進而可能晚一年上大學、晚一年工作。
家長奇招百出、問題不斷
于是,為了搶占“先機”,不少家長絞盡腦汁,想出了很多“奇招”。有的家長為了能讓孩子踩著“6周歲”的紅線準時入學,不惜拉關系、走后門、違法改動戶口本,甚至在孩子出生時就“防患于未然”,提前剖腹產。
小學入學政策年齡的限制,引發了家長群體的焦慮。
部分地方政府在行動
不過好在有關教育部門及時的發現了這些問題,為了解決家長的焦慮問題,也為了促進教育公平,調整小學入學政策年齡,部分地方政府已經采取了有效的行動。
目前安徽、江蘇、河南等省相繼制定了未滿6周歲孩子入學政策年齡彈性化制度,學?筛鶕S鄬W位適當接收未滿6周歲孩子入學。湖南省也有老師建議:適度放寬小學生入學政策年齡,將小學生入學政策年齡調整為“當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之前滿6周歲”。
也就是說,在學校有名額的情況下,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滿6歲的孩子也能入學了。對此,很多家長樂開了花,表示終于不用再為孩子的年齡限制擔憂了,同時認為這一改變也可以解決由小學入學政策年齡限制而帶來的一系列問題。
入學政策年齡限制不能“一刀切”?
但也有人認為,這樣的改變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小學入學政策年齡帶來的問題。
小學入學政策年齡只要設置一個時間點,不管是現在各地通用的8月31日,還是像一些人建議那樣放寬到12月31日,都難以避免教育政策催生的剖腹產,只不過家長由過去的在8月31日前剖腹產改為在12月31日前剖腹產。而且,從邏輯角度講,如果說8月31日這個時間點設置不合理,那么12月31日這個時間點同樣設置不合理。因為次年元旦出生的孩子,也只是晚出生一天甚至只是幾分鐘、幾個小時,與12月31日出生的孩子并沒有太大區別。
所以,要破解小學入學政策年齡限制政策催生的高剖腹產率,平息廣大家長對小學入學政策年齡政策的不滿,最根本的不是放寬小學入學政策年齡,而是壓根就沒有必要“一刀切”設置小學入學政策年齡,完全可以回歸法治軌道,實行彈性的小學入學政策年齡,把孩子的入學選擇權交給家長。
適齡兒童上學是義務
從法律角度說,法律的本意并不是要限制未滿6周歲的兒童上小學,而是要求已滿6周歲的兒童必須上小學,這是一種義務。
《義務教育法》第十一條只是規定:“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沒有規定兒童不滿6周歲不能上小學。
換言之,不“一刀切”設置小學入學政策年齡,符合法律規定。
從操作層面講,不“一刀切”設置小學入學政策年齡既不會引起混亂,也不會加劇孩子過早上小學。
一方面,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可以采用家長申請辦法,統計適齡兒童數量和分配學位,而不是簡單的根據數據庫按照出生日期來統計。而且,在學位供不應求的情況下,由學校按照報名學生的年齡從大到小的辦法錄取入學,優先保障已滿6周歲的兒童入學,通過這種方式限制年齡過小的兒童過早上小學。
另一方面,加強科學教育理念的普及,提高家長的教育意識,引導家長認識孩子過早上小學可能存在的不利影響,降低家長過早送兒童上小學的沖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