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29日表決通過了關于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召開時間的決定。根據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將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開。那么今年全國兩會有哪些熱點提案呢,一起來了解最近幾年全國兩會關于獨生子女養老保險的問題解讀,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政策內容以官方發布為準。
我國二胎政策開放之前,主要通過計劃生育來控制人口結構以及人口數量。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一定程度上使得我國人口數量趨于穩定的增長狀態,推動社會、環境以及經濟走向可持續發展的道路,但是,該項政策也帶來了一些社會問題,其中比較典型的就是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問題,許多獨生子女難以長期陪同在父母身邊,贍養的父母的壓力也較大。本文立足于時代背景,剖析現階段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問題,運用社會學、人口經濟學等相關理論,就該項課題進行研究,希望能夠為相關部門提供理論參考。
【關鍵詞】經濟;老年人;獨生子女;家庭養老
一、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問題
(一)經濟層面的問題
獨生子女家庭中,子女數量的唯一性決定了子女需要承擔大量的養老資源和養老壓力。除此之外,獨生子女不僅要贍養本家庭的老人,還需要贍養配偶的父母,壓力也隨之增加。第一,大多數老人的生活來源仍然是來源于子女,社會對老人的養老扶持力度不高。這是因為我國人口眾多,在經濟發展尚未達到一定發展水平之前,國家在養老層面可供投入、可供使用的資源難以大幅度增長。第二,獨生子女家庭中,子女不僅需要贍養老人,還需要將經濟用于整個家庭的其他領域,更是進一步加劇了子女的養老壓力。第三,部分老人(尤其是農村地區老人)大多數沒有養老金,享受的養老保險金也不多也不多,對子女的依賴性較強。第四,從我國整體來看,許多家庭并沒有因為少生優生而變得更為富裕。隨著經濟發展水平不斷提升以及社會消費水平的整體提升,許多獨生子女家庭勞動力不足的問題愈發明顯。許多獨生子女難以在工作初期為老人儲備足夠的養老金,導致后期經濟壓力的增加。第五,我國一部分具有退休工資的老年人退休工資水平不高,僅能維持最為普通的生活費用,難以選擇養老機構進行養老。同時,如果老年人患上重大醫療疾病,也會進一步加重家庭的經濟負擔。
(二)護理層面的問題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進程加快,加之社會競爭壓力和生存壓力的增加,許多社會個體通常會選擇前往經濟發達地區就業。老人的身體健康問題以及安全問題已經成為子女最為擔心的問題。第一,由于獨生子女難以長期陪伴在老人身旁,老人日常生產生活都缺乏專門的人員照料,這就使得獨生子女在生活、工作和學習過程中也會擔心老人的身體健康問題和安全問題,心理壓力隨之增加。第二,老人隨著年齡的增長,通常也不愿意在城市發達地區生活,更愿意在戶籍地區生活。以上種種,使得獨生家庭子女心理壓力較大。第三,在獨生子女與老人一起長期生活的獨生子女家庭當中,獨生子女的體力壓力較大。一方面,獨生子女除了需要進行應付工作以外,還需要照顧孩子以及老人。這就意味著獨生子女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比較累,體力壓力隨著增加。另一方面,我國正處于社會變革以及經濟變革的關鍵時期,社會對人才的綜合素質要求較高,獨生子女不可能將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照顧老人當中。大多數獨生子女都身兼多重社會角色,壓力也是與日俱增。第四,除去上述基本情況外,如果老年人夫妻只剩下一個人,或者獨生子女本身就屬于社會弱勢群體時,獨生子女家庭的中獨生子女對老年人的護理問題會更加明顯。綜上所述,獨生子女受制于各種主客觀條件,難以長期陪伴在老人身邊。
(三)老人精神層面的問題
對于老人而言,經濟上的問題可能只是導致物質生活的不富裕,但是精神上的問題,則是導致老年人心理疾病以及其他疾病的重要原因,也是現階段我國獨生子女家庭養老環節存在的重要問題。一方面,在社會競爭壓力增大的環境下,獨生子女通常會將重心放在工作上,重視老年人物質養老的同時,卻忽視了老年人精神上以及情感上的需要。同時,我國“空巢”現象較為普遍,老年人日常生活中沒有熟悉的人陪伴,空巢生活成為一種常態,進一步導致老年人精神上的失落。另一方面,許多老年人為了避免給獨生子女增加麻煩,通常不會愿意將自己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難以及心事告知獨生子女,加劇了老年人內心的無助和孤獨。
二、解決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問題的路徑
伴隨我國社會發展進入到轉型期,許多原本潛藏的社會問題都會逐漸暴露出來,具體在民生領域,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問題成為一個亟待相關部門解決的問題。近些年來,雖然大多數地區的政府在養老層面投入資金越來越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一些較為深層次的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解決。解決獨生子女家庭問題關系著整個社會的穩定以及人民切身利益,是構建偉大復興中國夢宏偉藍圖過程中必須要解決的問題。本文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層面入手,推動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問題的解決。
(一)完善養老保險,緩解獨生子女經濟壓力
第一,積極宣傳商業保險,增加有能力家庭的養老資金儲備。一方面,政府相關部門應當在社會上積極宣傳商業保險,鼓勵有條件的家庭自主購買相關商業保險,引導社會個體正確認識商業保險。另一方面,許多社會個體對養老商業保險排斥情緒較深,認為商業保險領域問題太多,不愿意將資金投入商業保險中。為此,政府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商業保險企業的監管,堅決打擊“保險詐騙”等現象。第二,加強在養老保險領域的資金投入,探索政府、企業、子女、老人共同繳納的保險模式,提升政府在養老保險領域的幫扶力度。同時,政府相關部門可以通過稅收、財政補貼政策來鼓勵企業為在職員工繳納養老保險,緩解企業資金壓力。
(二)加快養老社區建設,創新養老模式
為了解決獨生子女護理問題,政府相關部門可以探索新型養老服務模式,創新養老服務的內容以及養老服務機制。為此,我國可以參照域外經驗,建設有梯度的養老服務機制。第一,由政府出資建設相關的公益養老機構,將低收入老年人集中起來,為低收入老年群體提供集中化的養老服務,體現服務型政府的本質和內涵。第二,對于中高收入老年群體,政府則可以探索市場化的養老運行機制,鼓勵企業進軍到養老行業當中,由企業出資建設養老服務社區,探索盈利化、個性化和差別化養老,滿足不同家庭、不同群體的養老需要,減輕政府在養老層面的資源投入壓力。總而言之,加快養老服務社區建設,能夠實現資源利用效率最大化,緩解資源不足的困境,實現對老年人的集中管理和集中服務。
(三)解決“空巢”老人心理問題,推動健康養老
第一,政府相關部門可以設立公益性的心理輔導、心理咨詢機構,填補獨生子女家庭老年人的心理空白,滿足老年人在心理上的正常需求,加強對老年人的人文關懷。第二,政府民政部門、文化部門、財政部門、體育部門要加強聯動合作,推動“文化服務進社區”以及“娛樂活動進社區”工作,從精神上給予老年人更多的精神慰藉。第三,政府可以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對“空巢”老人進行慰問,體現政府擔當和政府責任。
三、結束語
伴隨社會個體家庭觀念發生變化,以及社會個體所承受的社會競爭壓力、生存壓力不斷增加,許多社會個體并未在生育二胎。我國許多地區(尤其是經濟發達地區)的二胎政策實施效果并不明顯,獨生子女家庭中仍然存在較多的問題。關注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問題,尋找解決該問題的重點方法,事關社會經濟可持續增長,事關我國未來的社會穩定。解決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問題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需要社會各界以及各個部門共同努力,需要從實踐層面進行更為深入的探索。相信在政府相關部門的努力下,加之國家政策的不斷出臺與落地,我國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問題終將得到妥善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