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公交企業按每萬升耗油7779.31元的標準計補,出租車統一按每輛5092.97元的標準計補。補貼資金直接撥付到補貼對象。
具體參考:
2018年全國兩會提案匯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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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兩會政府工作報告(全文) | 2018兩會教育改革 | 2018兩會房產稅 |
兩會2018醫療改革就醫 | 2018兩會中國要干這60件大事 | 2018兩會房價趨勢 |
兩會2018事業單位改革 | 2018兩會養老金上調漲工資 個稅改革 | 2018兩會教師工資 |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城市公交補助由中央財政承擔。城市出租車,中央財政承擔40%,省財政承擔36%(含養路費減征40元/輛/月),其余24%由市財政承擔(賈汪區營運車輛地補由區財政承擔)。 城市公交、城市出租車行業的石油價格補貼,嚴格遵循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等文件中的有關規定條款。本次中央和省財政補貼資金,我市以省建設廳測算的公交企業2008年度平均耗油量、2008年6月20日我市城市出租車保有量為依據。 城市公交企業的補貼對象為,在我市建成區內經營城市公交班線(設2個或2個以上供乘客上下客停靠站點)的城市公交客運企業。經省建設廳核定,我市補貼對象:徐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責任公司、徐州中北巴士有限公司、徐州鑫賈快運有限公司。 城市出租車補貼對象為,在市區(含賈汪區)出租車管理部門登記在冊且目前正常營運的出租車及有客運資格證的出租車經營者。營運車輛數字統計截止到2008年6月20日。 發放標準:公交企業按每萬升耗油7779.31元的標準計補。
出租車統一按每輛5092.97元標準計補。其中:中央和省財政補助4405.3元/輛,市和賈汪區財政部門應安排補助687.67元/輛。 本次補助以車輛為發放單位。未經省政府批準,自行增加的出租車保有量不在本次財政補貼對象范圍。 補貼資金由市財政通過轉賬方式將補貼資金分別撥付至公交企業、出租車企業、市城市客運個體勞協和城市客運管理處。對出租車的補貼按照“誰支付油費、誰享受補貼”的原則進行發放。出租車所有者與經營者不一致的,由出租車所有者與經營者直接結算。 按照“低成本、高效率、少環節”的原則,為確保建立快捷、有效的補貼渠道,補貼資金將于近期一次性直接撥付到補貼對象。 出租車行業的補貼資金由出租車企業與承包、租賃、掛靠的出租車司機結算。對個別出現勞資糾紛問題至今未解決的企業,市財政部門將補貼款撥付至市城市客運管理處,由其監督發放。對個體出租車經營者的補貼資金,由市城市客運個體勞動者協會統一對各服務部的車輛進行核查,統一上報并負責發放。 管理部門將對油價補貼發放工作組織檢查。對虛報車輛、冒領油價補貼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除追回冒領資金外,將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各企業和個協要做好宣傳解釋工作,使補貼對象及時了解政策內容和補貼工作進展情況,增強補貼工作透明度。 出租車油補 由三級財政承擔 加強監管 確保油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