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一年,我們進一步加強政府自身建設。堅持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向人民政協通報情況,自覺接受監督。共辦理省人大代表建議783件、省政協提案775件,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地方性法規11項,制定修改政府規章8項。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完善政府立法制度和程序,不斷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執法監督。加強重大決策民主協商,密切與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各人民團體的聯系。進一步深化政務分開、網絡問政,充分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監察工作加強,審計覆蓋面擴大,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新成效。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國務院"約法三章",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有力糾正"四風"。撤銷省政府系統議事協調機構151個,精簡率68.9%。省直黨政機關及參公單位"三公"經費壓縮20.2%。
各位代表!過去一年我省取得的成績來之不易,飽含著黨中央、國務院的深切關懷,離不開海內外各界人士的關心支持,是全省廣大干部群眾攻堅克難、團結奮斗的結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廣大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干部職工,向駐粵人民解放軍、武警官兵、人民警察和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社會各界人士致以崇高敬意!向長期關心支持我省改革發展的港澳同胞、臺灣同胞、海外僑胞及國際友人表示衷心感謝!
我們也清醒地看到,新形勢下,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長期積累的經濟結構不合理、體制機制不健全、自主創新能力不強、城鄉區域發展不協調、資源環境約束趨緊等深層次問題和矛盾更加凸顯,全面深化改革和轉方式調結構任重道遠;投資增長接續能力不強,消費需求增長偏弱,進出口形勢依然嚴峻,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增多,房地產市場調整影響不斷擴大,經濟下行壓力仍然較大,由于多方面因素影響,去年生產總值、進出口等指標增速未能實現年度預期目標;社會矛盾、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等問題仍然突出,轉變政府職能、加強政風建設、優化發展環境、保障和改善民生任務依然繁重。對此,我們將高度重視,采取更有針對性的舉措認真加以解決。 二、工作安排
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是全面落實依法治國方略的開局之年,也是我省全面完成"十二五"規劃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政府工作意義重大。關于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的一系列重要論述,為我們指明了前進的方向。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后,在增長速度、發展方式、經濟結構、發展動力等方面呈現一系列新的趨勢性變化,正在向形態更高級、分工更復雜、結構更合理的階段演化。我省作為全國改革開放先行省份,較早進入經濟發展新常態,經濟發展總體向好的基本面沒有改變,仍處于可以大有作為的戰略機遇期,轉方式調結構大勢已成,珠三角地區有條件進入以質量效益為中心的持續平穩增長期,粵東西北地區具備發揮后發優勢、實現友好又快發展的條件,我省有能力既為國家生產總值提供支撐,又為國家結構調整提供支撐。同時,必須清醒地看到,當前世界經濟總體復蘇疲弱態勢難有明顯改變,國內"三期疊加"仍然存在不少不穩定不確定因素,經濟下行壓力和潛在風險并存。我們既要牢牢把握機遇,增強戰略自信,又要增強憂患意識,保持戰略定力,認識新常態、適應新常態、引領新常態,堅持發展、主動作為,振奮精神、乘勢而上,努力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開創廣東改革發展穩定新局面。
做好的政府工作,必須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系列重要講話、李克強總理視察廣東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屆三次、四次全會的部署要求,緊緊圍繞主題主線和"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總目標,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以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把轉方式調結構放到更加重要位置,狠抓改革攻堅,突出創新驅動,提升開放水平,促進綠色發展,強化風險防控,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民生保障,完成"十二五"發展目標,規劃"十三五"發展任務,努力實現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經濟社會發展主要預期目標是:生產總值增長7.5%左右,固定資產投資增長15.5%,進出口總額增長3%,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2%,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增長10%,居民消費價格漲幅控制在3%左右,居民收入增長與經濟增長基本同步,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5%以內,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完成國家下達年度計劃。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推進全面深化改革,激發市場活力和內生動力。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先行先試,推出既具有年度特點、又有利于長遠制度安排的改革舉措,抓好改革措施落地,把改革新紅利不斷轉化為發展新動能。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力度,繼續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事項,全面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省級3月底前完成,市縣級6月底前完成。全面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優化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流程,推進全流程網上辦理。加快行政審批改革后續監管制度建設,在特種設備、環境保護等領域探索開展市場監管體制改革。全面推進清理行政職權和編制權責清單工作,公布第二批40個省直政府部門和各市縣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做好公務員分類管理工作。探索開展行政許可績效評估。深化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和法定機構改革試點,推進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改革、政府投資非經營性項目代建體制改革。完善省網上辦事大廳建設,所有鎮街開通網上辦事站,建成全省統一的電子證照系統,珠三角各市逐步推行企業專屬網和市民個人網頁。年內完成全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深化財政金融體制改革。認真貫徹新預算法,落實省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探索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研究編制中期財政規劃,啟動零基預算改革和項目庫管理試點。深化轉移支付制度改革,開展省與市縣之間事權和支出責任置換改革試點。繼續整合清理專項資金,省級一般公共預算專項資金壓減至230項以內,省級一般性轉移支付占財政轉移支付的比重提高到60%以上。深化公共資源交易體制改革,擴大交易范圍。推動公共資源向各類投資主體公平配置,探索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建設重點基礎設施項目試點。推進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做大做強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完善直接融資體系,加快發展區域股權交易中心、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支持設立和發展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機構。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拓展跨境人民幣業務。穩步推進農村信用社改制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設立,推廣建設社區金融服務站。
深化商事制度和投資管理等改革。完善寬進嚴管配套措施,探索實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進一步降低準入門檻,培育壯大市場主體。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加快推行企業投資項目清單管理。全面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和市場監管體系建設,構建統一規范的市場主體信息公示體系,建立健全經營異常名錄。
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加快國有資產優化重組,推動國有資產資本化、證券化。探索以改制上市、引入戰略投資者、經營者和員工持股等多種方式,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改進公司法人治理機制,有序推進市場化選聘省屬企業職業經理人。深化國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落實職務待遇與業務支出管理規定。創新和完善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實行出資人管理事項清單制度,改組或組建國有資本運營和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加強企業內部管理,防范投資和經營風險。
加強社會治理創新。健全社會組織綜合管理制度,加強社會組織登記管理、信息公開,推動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職能轉移、購買服務和授權委托事項。統籌推進全省基層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創新村居基層治理模式,穩妥推進"村改居"。落實市縣鎮各級抓基層治理責任,完善鎮街領導干部駐點普遍直接聯系群眾制度。推動基層服務優化提升、規范管理,健全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加快培育社工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