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管理、金融服務等方面的障礙。推廣復制上海自貿區試驗成果,加快開發區轉型升級。深化中韓地方經濟合作示范區建設,積極推進青島自由貿易港區申建工作。
六、創新社會治理和加強民生保障
加大社會治理創新力度。健全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積極開展基層民主協商。促進群眾在城鄉社區建設、基層集體事務和公益事業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以及各種專業協會和志愿者組織等中介機構在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深化社會組織登記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完善社會組織培育發展中心和服務中心。深化街道鄉鎮管理體制改革,因地制宜確定合理工作半徑,推動公共服務向基層延伸。繼續推進政企分開、村企分開、社企分開,逐步剝離社區和居委會經濟職能。認真貫徹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切實做好服務和管理工作,促進外來少數民族群眾融入當地社會,繼續辦好我省為新疆、西藏和青海設立的高中班和其他培訓項目。
深入推進平安山東建設。完善立體化治安防控體系,實施群防群治和網格化管理,提高大數據、云計算的利用水平。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搞好征地、拆遷、環保等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健全調解體系。推進涉法涉訴信訪改革,把信訪納入法治軌道。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政府部門監管責任和地方屬地管理責任,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嚴厲打擊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深化“平安行•你我他”行動,重點加強高速公路和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以食安山東建設為引領,加強食品藥品監管體系和執法能力建設,著力治理餐桌污染。
推動教育事業發展。實施第二輪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落實困難兒童學前教育資助制度。擴增城鎮新建居住區配套教育資源。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巨k學條件,繼續提高農村小學和初中生均公用經費。進一步提高省屬普通高校和職業院校生均定額。扎實開展康教結合實驗工作,努力提高特殊教育水平。
進一步提高就業質量。繼續實施大學生就業促進計劃和創業引領計劃,全面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權益保障、公共服務3項三年行動計劃,促進高校畢業生及農村轉移勞動力、城鎮困難人員就業創業。探索將個體工商戶納入創業補貼范圍、運用失業保險基金穩定就業崗位,妥善解決化解過剩產能中下崗分流職工再就業問題。
完善社會保障體系。鞏固深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醫療保險制度整合成果,完善居民大病保險政策。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5元。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從人均35元提高到40元。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失業保險金待遇水平。穩妥開展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托投資運營。加強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引導社會力量開展慈善幫扶。支持老齡事業,辦好老年大學。扎實做好精準扶貧工作,把幫扶措施落實到戶。
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開工建設和購買保障性住房53.7萬套,其中,公共租賃住房6.1萬套,棚戶區改造46.6萬套。逐步從實物保障為主轉向建設和租賃補貼并舉,有序推進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軌。探索將農民工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把符合條件的企業建房納入保障房管理。
加快城鎮公用設施建設。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體系。建立地下管線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啟動大中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試點,實施老城區和舊管網改造。加強雨污分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