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各類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加快開放性市場化重組,穩步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探索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實現任期契約管理全覆蓋,統籌推進企業領導人員薪酬制度改革。拓寬民間投資領域,探索建立中小企業服務評價的第三方評估體系,為民營經濟和中小微企業提供多層次服務。
健全市場體系和社會信用體系。推行工商注冊登記全程電子化,加強質量監管。完善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功能,強化信用信息歸集與共享,促進信用產品推廣使用,推動建立全過程信用管理模式。
推進開放型經濟發展。積極落實“一帶一路”戰略,拓展全球投資貿易網絡,支持企業加快“走出去”步伐。完善關檢合作和區域通關合作機制,建設亞太示范電子口岸網絡運營中心。推動出口加工區轉型,發展服務貿易、技術貿易和跨境電子商務等新型貿易。推廣外商投資管理新模式,集聚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積極參與、主動服務長江經濟帶建設,推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加大對口支援力度,加強合作交流,更好服務全國。
(二)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力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牢牢把握科技進步大方向、產業革命大趨勢、集聚人才大舉措,深入推進以科技創新的全面創新,加快建設創新要素高度集聚、創新活力競相迸發、創新成果持續涌現的全球科技創新中心。
加強科技前瞻布局。瞄準世界科技前沿,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在民用航空發動機與燃氣輪機、腦科學與人工智能等領域實施一批重大科技項目,在新能源汽車、機器人與智能制造等領域布局一批重大創新工程。積極支持基礎前沿研究、戰略高技術研究、產業共性關鍵技術和社會公益技術研究,培育創新源泉。
創新科技體制機制。完善科技管理體制,放寬對創新要素跨境流動的限制,突破商事登記、無形資產交易等方面的制度性瓶頸,建立財政科技投入的統籌聯動機制。完善企業創新激勵機制,制定實施創新導向的國有企業經營業績考核辦法,加大對創新型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引導外資研發中心融入本地創新網絡,進一步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公共技術采購等一批普惠性政策。完善企業主導的產學研用協同創新機制,改革科研院所分類管理體制,培育發展社會化科技創新組織。完善科技金融結合機制,支持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發展,鼓勵投貸聯動等金融服務模式創新,推動資本市場加大科技創新支持力度。
健全創新服務支撐體系。優化科技基礎設施體系,建設科學中心,完善研發公共服務平臺。優化知識產權服務體系,加強知識產權國際合作,創新知識產權融資服務,構建知識產權保護長效機制。優化科技中介服務體系,完善中介機構發展支持政策,更多運用市場機制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優化張江示范區布局,建設一批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創新集聚區和特色基地。優化科技創新軟環境,發展創新文化,落實全民科學素質綱要,營造尊重創新、鼓勵創業、寬容失敗的社會氛圍。
加強智慧城市建設。提升信息基礎設施能級,推動第四代移動通信網絡向全市域覆蓋。加強信息技術在交通、醫療、城市管理等領域的推廣應用,拓展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示范應用。強化信息安全,基本建成網絡與信息安全應急基礎平臺。
培養和引進創新創業等各類人才。落實國家和本市各類人才計劃,制定實施更加開放的海外人才引進政策,集聚更多的企業家和領軍人才。加強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建設。推進創新人才市場化配置,建立科技人才企事業單位雙向流動機制,建設更有效率的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