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政府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把更多資金用到民生領域,著力保障基本、創新機制、強化治理,努力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
做好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以創業帶動就業為重點,強化政策集成,落實大學生就業促進計劃和創業引領計劃,做好教育、培訓、資金支持等服務,幫助更多青年實現創業夢想。研究制定城鄉自謀職業、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政策,加強專項幫扶,促進結構性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和農村轉移勞動力就業。做好社會保障制度整合銜接,制定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并軌的具體辦法,推進醫療保險付費方式改革,完善社保待遇標準聯動調整機制。深入開展“救急難”工作,統一城鄉低保標準,擴大社會福利覆蓋面。積極應對老齡化社會帶來的挑戰,落實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出臺居家養老服務條例相關配套措施,推動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支持社會力量興辦服務機構和企業,加快養老服務業和健康服務業發展,新建40個街鄉鎮養老照料中心。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保障婦女兒童權益。加強無障礙設施建設,做好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支持慈善事業發展。
推進教育改革發展。制定實施教育綜合改革意見,進一步鞏固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改革成果,堅持學區制、九年一貫制和教育集團等做法,實現三年新建、改擴建200所中小學的目標。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落實義務教育學校校長和教師交流輪崗制度。實施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新建、改擴建一批幼兒園。抓好城鄉一體化高中建設,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深化課程改革,支持中小學開展課外體育、藝術、科技活動,推進素質教育。加強殘疾人融合教育。開展職業教育與普通高校聯合辦學試點,在高校實施高水平人才培養、高質量就業創業、“高精尖”創新中心建設三項計劃,提升人才培養水平和創新服務能力。
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深化公立醫院改革,全面推進醫藥分開,落實醫師多點執業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舉辦醫療機構。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增強基層醫療機構的康復功能,加強全科醫生培養,健全分級診療制度,引導患者有序就醫。加快區域醫聯體建設,基本建成郊區縣10個區域醫療中心,推進北京國際醫療服務區建設,開展中醫健康鄉村建設試點,推動優質醫療資源均衡配置。健全傳染病防控和救治機制,加強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提升公共衛生安全水平。實施控制吸煙條例。做好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定實施新一輪全民健身計劃,不斷提高市民身體素質。
改善群眾住房條件。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通過新建、收購、租賃和貨幣補貼等多種方式,籌集各類保障房10.5萬套,確保完成“十二五”期間新增100萬套的任務。加強統籌聯動,抓好資金保障、政策制定、對接安置等關鍵環節,分類推進棚戶區改造,累計完成8萬戶搬遷任務。加快中心城棚戶區和文保區改造,啟動實施天壇周邊簡易樓、前門東區、菜園街和光源里等重點項目,務必取得突破性進展。實施1150萬平方米老舊小區綜合改造,完成8萬戶農宅抗震節能改造任務。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出臺深化首都社會治理的若干意見,深化基層組織和部門、行業依法治理,支持各類社會主體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發揮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和團體章程等社會規范作用。完成第九屆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全面推進社區民主協商。加強社區工作人員隊伍建設,開展老舊小區自我服務管理和村級社會服務管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