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我國正處在一個發展并向現代性社會邁進的過程中,所謂政府職能轉變,主要是指要減少過去計劃經濟時代遺留下來的、尚未改變的、對市場或社會過多介入的事項。
全國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第0001號提案出爐,內容是民盟中央提出的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提案。提案中提出了五項建議,分別為: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完善審批權取消和下放后的監管和服務,健全事中事后監管機制;進一步完善行政審批服務體制;規范完善社會中介機構運行行為;建立、健全“放、接、管”協同推進的配套政策。
具體到執行方面,提案建議應運用電子監察、視頻監控、服務對象評價、民意調查等多種手段,建立多方共同參與的審批權力監督管理體系,以及探索開展第三方機構評價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