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電動車安全關乎地方民生
作為一種深入二三線城市甚至三四線城市及廣大農村地區人民生活的交通工具,低速電動車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也引發了地方“兩會”的關注,成為焦點。山東省聊城市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上就有多達12位政協委員提出多個提案,建議對這類新型交通工具強化管理。聊城市政協王安軍等6位政協委員也認為低速電動車因其輕便快捷、價格較低、綠色環保等優勢,已經取代人力自行車,逐漸成為城鄉百姓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他們建議加強對城區電動車的管理,通過一定的方式對低速電動車的出行進行規范,通過推行電動車登記上牌和年審,對電動汽車、電動三輪車銷售商及駕駛人員進行管理。同時對于現有上路行駛的車輛進行管理,限期到交警部門進行駕駛人信息和車輛信息登記,并接受培訓,辦理相關手續。
廣西部分人大代表就已經在該省部分地方開始生產的低速電動車卻沒有合法“身份”的問題展開了討論。陳張檸等廣西省人大代表提出,出臺相關政策和標準扶持低速電動車產業發展的同時,更要關注其安全問題。建議將低速電動車納入機動車管理范疇,制定相應的管理登記備案流程;要求低速電動車駕駛人員應取得由交通管理部門確定的C3及以上駕駛證,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定對其進行管理。在行駛中,明確上路行駛區域,并參照機動車,向國家認可的保險機構購買保險。年檢時應審核保險購置情況,未按規定續保的,生產企業不得對車輛進行年檢,未按時年檢或年檢不合格的低速電動汽車不得上路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