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職業年金是何物?
近年來,職業年金的說法在公務員以及事業單位職工的養老改革中被多次提及,此次公布的《決定》首度提出了建立職業年金制度,《決定》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工作人員退休后,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薄奥殬I年金”究竟是何物?引起了不少人關注。
記者采訪的多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均表示,不清楚職業年金是怎么回事,其中也不乏“沒聽說過”的。
記者了解到,職業年金是用人單位在參加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為進一步提高職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在國家政策指導和監督下實施的一種具有一定程度互濟性和強制性的社會保險項目,是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和輔助。職業年金與當前我國企業年金制度相似,區別在于單位的主體性質和職工人員的性質不同。兩者的不同之處在于,企業年金是企業自主建立的,而職業年金的建立是硬性規定。
記者了解到,我國企業年金已經發展了10余年,無論是運作還是基金的投資上都積累了一定經驗,為建立職業年金提供了可資參考的原型。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彭瓊在一篇論文中指出,在事業單位改革已經逐漸深入的情況下,要減少改革阻力,如期完成改革時間表,從事業單位養老金這一領域來說,建立職業年金幾乎成為唯一的選擇。然而,彭瓊表示,職業年金作為基本養老保險的一種補充,就其本身的作用來說,有被決策者夸大或者期望過高的傾向,要實現職業年金設定的功能,需要在加強風險管理的基礎上配以其他措施。
如今,標志著“雙軌制”并軌的《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中,正式明確了“機關事業單位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有社保專家指出,這一規定將建立起強制性的職業年金制度,相對于企業年金的非強制性規定,機關事業單位的“職業年金”將很可能成為公務員以及事業單位人員今后的一種“變相福利”,造成新的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