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農村城鎮化上也存在一些偏向或誤區。他說,依法規劃僅對城鎮規模、城鎮結構、城鎮選址等規劃進行定位。這些看得見、摸得著的規劃統稱為硬規劃,而忽視了社區構造、文化和法律素養提升、立體文化傳承等無形規劃,這些無形規劃統稱為軟規劃。
為此,張天任建議,由國家制定統一法規,可在《城鄉規劃法》中加入軟規劃。各地立足實際,制定相應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對當地農村城鎮化進程中的軟規劃進行具體安排;蛴蓚別地方先行立法試點,成功后再由國家進行立法。
“農村城鎮化進程中依法規劃的硬規劃,已由《城鄉規劃法》作出規定,軟規劃應同等對待。否則,軟規劃的效用會低于硬規劃,這與其地位不符。”
張天任說,各地制定的農村城鎮化建設軟規劃,應指向城鎮規劃的社區構造、文化和法律素養提升、歷史文化傳承等的無形規劃。在制定、修改城鎮軟規劃之前和軟規劃方案報送審批之前,應依法將草案進行公告,征求專家和公眾的意見,一旦通過審批,必須嚴格執行,違反者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城鄉規劃立法中,軟規劃與硬規劃不但可納入統一法規,也應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和受重視程度。比如,歷史文化遺跡保護的硬規劃,有助于實現歷史文化傳承的軟規劃。反之,一些軟規劃的制定和實施,也能在很大程度上推動硬規劃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