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立案登記制改革、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
制度等的具體舉措,都是法治議題框架下的邁步,且一邁步就是高抬腿。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也唯有善治才能實現良法的本義初衷。
要看到,十八大以來,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闖深水、涉險灘,一系列抓要害、動真格的改革相繼推出,也卓有成效。但要落實“四個全面”,還路漫漫其修遠,這也亟須將善治嵌入制度設計與治理細節中,倒逼制度改善,填補法治缺角,打通各個關隘。
兩會已布局,“善治”當闊步前行。如今兩會雖已結束,但要兌現善治效益,就必須把兩會精神轉化為勵精圖治的實際行動,在實打實的邁步中,為中國積聚發展的新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