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車輛年檢流程,車輛年檢流程檢測哪些項目一、尾氣檢測
排放(尾氣)檢測主要項目及所執行的檢測方法:
1、點燃式發動機汽車雙怠速法排氣污染物:CO、HC的體積分數,過量空氣系數λ。
2、壓燃式發動機汽車自由加速法排氣煙度:排氣光吸收系數(對2001年10月1日起生產的汽車)或濾紙式煙度值(對2001年9月30日及該日期以前生產的汽車)。
3、低速貨車自由加速法排氣煙度:濾紙式煙度值。
二、外觀檢驗
外觀檢驗主要分為車輛唯一性認定、車輛外觀檢查和底盤動態檢查
車輛唯一性認定:1、號牌號碼;
2、車輛類型;
3、品牌/型號;
4、顏色;
5、發動機號碼;
6、車輛識別代號(或整車出廠編號)及打刻特征;
7、主要特征及技術參數。
車輛外觀檢查:1、車身外觀;
2、照明和電氣信號裝置;
3、發動機艙;
4、駕駛室(區);
5、發動機運轉狀況;
6、客車內部;
7、底盤件;
8、車輪;
9、其它。
底盤動態檢查:1、轉向系;
2、傳動系;
3、制動系;
4、儀表和指示器。
三、輪重制動
制動(含輪重)檢驗主要檢測以下數據:
輪重;左、右輪最大制動力;制動力增長全過程中的左右輪制動力最大差值;制動協調時間;車輪阻滯力;駐車制動力。
檢測過程:
a)被檢車輛正直居中行駛,各軸依次停放在輪重儀上,并按儀器說明書規定的時間停放,分別測出靜態輪荷(輪重、制動分列式);
b)被檢車輛正直居中行駛,將被測試車輪停放在滾筒上,變速器置于空檔;
c)起動滾筒電機,在2s后開始采樣并保持足夠的采樣時間(5s),測取采樣過程的平均值作為阻滯力。按附錄D.1規定計算各車輪的阻滯力百分比;
d)檢驗員按顯示屏指示在5s~8s內(或按廠家規定的速率)將制動踏板逐漸踩到底(對氣壓制動車輛)或踩到制動性能檢驗時規定的制動踏板力,測得左、右車輪制動力增長全過程的數值及左、右車輪最大制動力,并依次測試各車軸;對駐車制動軸,操縱駐車制動操縱裝置,測得駐車制動力數值。按附錄D.1規定計算各車軸的制動率、左右輪制動力差百分比、整車制動率、駐車制動力百分比;
e)制動檢驗時,如果被測試車輪在滾筒上抱死,但制動率未達到合格要求的,應采用f)或g)方法進行檢驗;
f)在車輛上增加足夠的附加質量或相當于附加質量的作用力(在設備額定載荷以內,附加質量或作用力應在該軸左右車輪之間對稱作用,不計入軸荷)。為防止被檢車輛在滾筒反力式制動檢驗臺上后移,可在非測試車輪后方墊三角墊塊或采取整車牽引的方法;
g)用平板制動檢驗臺檢驗制動力或按標準規定的路試方法檢驗制動距離或充分發出的平均減速度和制動協調時間;
h)臺試檢驗左右輪制動力差不合格,但底盤動態檢驗過程中點制動時車輛無明顯跑偏現象的,應
換用平板制動檢驗臺或采用路試方法檢驗。
四、車速檢測
車速檢驗項目主要是檢測車速表指示的誤差是否在標準允許的誤差范圍內,僅對最高設計車速超過40km/h車輛要求。
檢測過程:
a)將車輛正直居中駛上檢驗臺,驅動輪停放在測速滾筒上;
b)降下舉升器或放松滾筒鎖止機構,必要時在非驅動輪前部加止動塊(前輪驅動車使用駐車制動);
c)當車速表指示40km/h時,測取實際車速,檢驗結束;
d)升起舉升器或鎖止滾筒,將車輛駛出檢驗臺。
五、前照燈檢測
前照燈主要檢測項目:
1、前照燈遠光光束發光強度
2、前照燈遠光光束照射位置(光束中心左右偏移量及上下偏移量)
3、前照燈近光光束照射位置(明暗截止線轉角折點位置)
前照燈檢測過程:
a)車輛沿引導線居中行駛至規定的檢測距離處停止,車輛的縱向軸線應與引導線平行,如不平行,車輛應重新停放,或采用車輛擺正裝置進行撥正;
b)置變速器于空檔,車輛電源處于充電狀態,開啟前照燈遠光燈;
c)給自動式前照燈檢測儀發出啟動測量的指令,儀器自動搜尋被檢前照燈,并測量其遠光發光強度及遠光照射位置偏移值;(注:前照燈遠光照射位置偏移值檢驗僅對遠光光束能單獨調整的前照燈進行;遠光光束能單獨調整的前照燈是指手工或通過使用專用工具能夠在不影響近光光束照射角度的情況下調整遠光光束照射角度的前照燈,通常情況下遠近光束一體的前照燈其遠光光束照射角度不能單獨進行調整。)
d)被檢前照燈轉換為近光光束,自動式前照燈檢測儀自動檢測其近光光束明暗截止線轉角(或中點)的照射位置偏移值;
e)按上述c)、d)步驟完成車輛所有前照燈的檢測;
f)在對并列的前照燈(四燈制前照燈)進行檢驗時,應將與受檢燈相鄰的燈遮蔽。
六、側滑檢測
側滑檢驗主要是檢測轉向輪橫向側滑量的。
側滑檢測過程:將車輛正直居中駛近側滑檢驗臺,并使轉向輪處于正中位置,在驅動狀態以不高于5km/h的車速平穩通過側滑檢驗臺,讀取最大示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