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高考升學網 > 勞動仲裁 > 正文
當事人愿意調解的,可以當庭進行,也可以休庭后進行。經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的,仲裁庭應于七日內制作調解書送達雙方當事人。雙方當事人簽收后,調解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調解書一般應有以下內容:
(一) 案由;
(二) 協議內容;
(三) 仲裁費用的分擔;
(四) 本調解書送達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對于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勞動法關于加班工資
事業單位加班費規定
如何計算事業單位加
勞動法關于周末加班
高考志愿專業選擇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