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什么是勞動爭議仲裁? 勞動爭議仲裁:是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勞動爭議在事實上作出判斷、在權利義務上作出裁決的一種法律制度。勞動爭議申請仲裁時效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以下是為您整理的工傷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申訴人:劉某,男,年月日出生,漢族,住鄭州市金水區經路號,系鄭州市某有限公司職工。
被訴人:鄭州市某有限公司。
仲裁請求
1、裁決被訴人按照《工傷保險條例》支付各項工傷保險待遇598378元。
2、仲裁費用由被訴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06 年10月15日,申訴人與被訴人建立勞動關系,在被訴人煤礦井下從事采煤工作。2007年5月,申訴人在井下采煤時,被礦柱擠傷踝關節,致踝關節骨折,在煤礦醫院住院十個月,后經鄭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屬于3級傷殘,由于傷勢嚴重,不能繼續工作退出勞動崗位。此后,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工傷醫療費8萬元后拒絕支付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至今。被訴人的違法行為嚴重侵害了申訴人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申訴人與被訴人已經建立勞動關系,申訴人因傷退出勞動崗位后,勞動關系也沒有解除或終止。被訴人拒絕支付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的行為侵害了申訴人的合法權益,應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為此,根據勞動法之相關規定,特請求你委依法裁決。
此致
x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二○xx年xx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