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高溫補貼標準
1.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標準發放,沒有規定具體發放時間。
依據新疆《關于企業高溫津貼支付有關問題的通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2.企業多一次性或按月發放
據了解,新疆給職工發放高溫津貼的企業,多采用一次性發放或按月發放,很少有企業按新疆的每人每天按一定標準發放的方式。
在烏市郵政系統,一線投遞員、駕駛員等外勤人員去年的高溫津貼在500元左右。
對此,一位企業人力資源部主管解釋,沒有精力留意一個夏季里有多少天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按高溫天氣數及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計算該發多少天津貼,操作較麻煩,按月發和一次性發放較簡便。
高溫津貼:是工資,不是福利!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的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注意
1、防暑降溫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2、高溫津貼屬于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
3、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4、我國《職業病目錄》將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職業病范疇,也就是說中暑也是一種職業病。享受工傷待遇必須先去認定。
高溫天:有哪些福利?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