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產假延長最新消息
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修改<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即日起開始實施,這其中除了大伙兒最關注的全面二孩政策放開之外,還有一個好消息,那就是女性產假增加50天,而男方的陪護假調整為25天。
新條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女方增加產假50天,男方護理假為25天。這意味著,不管是一孩二孩還是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同樣的產假,以及其他相關的社會福利。
以前,廣西女性產假,一般為98天的基本假+12天晚婚假+14天晚育假+20天獨生子女假=144天,新條例取消了晚婚晚育假,規定女方“增加產假50天”,則產假變為:98天的基本假+50天延長假=148天。這樣一算,男方的陪護假,比原來的22天(10天陪護假+12天晚婚假)多了3天,女方的產假,比原來的多了4天。對于這樣的調整,不少市民都表示支持。不過,也有市民提出,現在孩子都是兩三歲才上幼兒園,在此之前,如果夫妻雙方都要上班,那么孩子只能由老人來帶。如果沒有老人帶孩子,新增的五十多天假期,并沒有太大意義。
南寧產假工資規定
目前南寧市執行的是2007年6月14日頒布的《南寧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試行)》。該《辦法》規定,在生育醫療費用補貼方面,只要符合有關生育條件,單胎順產可獲一次性補貼1800元;難產或多胞胎順產,一次性補貼2300元;多胞胎難產,一次性補貼2500元。女職工懷孕不滿14周自然流產或因醫學需要終止妊娠,一次性補貼300元;懷孕滿14周不滿28周自然流產或因醫學需要終止妊娠,一次性補貼400元;懷孕滿28周及以上因醫學需要終止妊娠,一次性補貼800元。
如產婦和企業對產假計算存在爭議的,可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申請仲裁。如企業確實違反了現行法規,產婦可報勞動監察部門處理。
廣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醫療保險處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區將在近期按照國務院出臺的關于產假安排的規定,開會討論具體的實施辦法,并出臺相應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