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休產假是否影響年終獎
依據勞動法及其法律解釋,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勞動者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依法享有休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其工資,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故該公司應當按照王女士產假前正常勞動期間應得的工資支付其產假期間的工資。由于績效工資、房補、交通補助、通信補助列入工資單內,屬其產假前正常勞動期間的工資性收入。
因此,綜上所述,年終獎是職工工資中的一種,在休產假期間不能進行扣除。女員工生孩子后,年終獎一分都不能少,否則將被視為用人單位無故克扣拖欠員工工資,罰款額度最高可達到5萬元。根據《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22條第一款規定:員工依法享受產假、看護假、節育手術假等假期的,用人單位應該視為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工資,員工工資獎金以及年終獎都不應該受到任何影響。 不給或者少給年終獎,第一個是行政處罰,罰款額度為3萬到5萬元,第二個是民事賠償,單位如果少給的,必須補足年終獎金,同時用人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拖欠工資總額25%的經濟補償金。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第四章《假期工資支付標準》規定也明確規定:員工依法享受產假、看護假、節育手術假等假期的,用人單位應當視為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工資。您可以去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請求援助,會給你一個妥善的答復。而您休產假的時間長短,都不會影響您年終獎金和績效工資的發放。
2018關于年終獎的規定 獎金是用人單位根據企業效益為嘉獎突出的貢獻和業績而發放的特殊的薪資。獎金發放屬于用人單位的自主權,即單位可以自行決定發不發獎金,發獎金的條件和標準。 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發放工資,但沒有規定必須發放獎金。
年終獎一般是由單位對員工進行考核后發放的,如果單位對其考核不符合發放獎金的條件,那自然可以不發放其獎金,如果員工離職了,由于未對其進行考核,也就不發放年終獎,畢竟發放獎金是單位自己的事情。
在以下情況下,員工有權要求單位發放獎金,而不論其是否即將或者已經離開單位。
1、勞動合同中約定了獎金的具體計算辦法的。
2、根據單位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發放獎金,且有具體金額或者計算獎金的方法。
3、單位已經對員工做出了對其發放獎金以及具體獎勵辦法決定的。如果單位借口反悔,員工則可以依法要求單位發放獎金。
年終雙薪是不是年終獎 由于目前年終雙薪是較為普遍的一種年終獎發放形式,許多人便簡單地把“年終雙薪”和“年終獎”等同起來,從法律角度來講這是一種誤讀。
雖然“年終雙薪”和“年終獎”都屬于廣義上的勞動報酬,但兩者界限卻很明顯:“年終雙薪”是指年底最后一個月發放兩倍于平時數額的工資,從性質上講屬于工資,只是數額上是平時的兩倍而已,這相當于把勞動者每月收入的一部分,積累下來放在年末集中發放。至于“年終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中將其解釋為全年一次性獎金,是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屬于獎金性質,是企業對員工全年工作的犒勞。
此外,根據相關規定,“年終雙薪”和“年終獎”需按不同的方法來納稅,可見兩者存在本質上的區別。而對勞動者來講,最主要的意義在于,明確規定的“年終雙薪”可以使勞動者在未到年終而提前離職的情況下,有權要求獲得相應比例的年終雙薪(譬如已工作10個月的,可要求發放5/6),而“年終獎”則要根據企業的具體規定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