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三:獨生優待
原獨生優待繼續發生二孩后不再享受
原獨生優待政策繼續享受
新條例還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實行計劃生育的,繼續享受各項獎勵扶助和優先優惠政策,比如新條例實施前的獨生子女父母,且終生只生一個子女的,退休時可享受獎勵待遇。
若已經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的夫妻,如果在新條例之后再生育子女,就不再繼續給予獎勵。但此前已經享受的待遇不用退還。
今后若獨生不享受優待
對新條例實施之后,即1月1日后生育一個子女且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待。
關注四:避孕方式
媽媽再也不用擔心上環、結扎和查環查孕了
喜大普奔!以后媽媽再也不用上環、結扎,也不用查環查孕了!此次條例刪除此前條例規定的關于上環、結扎和查環查孕的有關規定。修訂為育齡夫妻自主選擇計劃生育避孕、節孕措施,預防和減少非意愿妊娠。
這就是說,你用什么避孕方法,你自己決定。
原條例(現已刪除此條):
第二十四條
實行計劃生育,以避孕為主。
實施避孕節育手術,應當保證受術者的安全。
為預防和減少非意愿妊娠,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創造條件,指導育齡夫妻知情選擇避孕節育措施。已生育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婦,女方首選使用宮內節育器;已生育二個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選結扎措施。
以往,生育一胎子女后,往往會被要求上環。如果不上環,你的孩子可能入不了戶,上不了學。如果你是家在珠三角農村,可能就被取消分紅了。
“首選上環”變“必須上環”?沒有了!
去年曾有報道,廣東省單獨兩孩政策規定出臺以來,東莞樟木頭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張文(化名)爆料,稱該鎮人口計生局要求所有行政事業單位、鎮屬企業、省市駐地單位已婚育齡未上環的婦女都必須強制上環。
樟木頭信訪辦稱,樟木頭并沒有強迫上環,“只要醫學上認為可以上環的,都應落實上環措施!毙旁L辦強調稱,“首選”即首先選擇的意思,是在計生技術服務人員指導下進行的選擇,而不是完全自由的自我選擇。
取消上環之后,不用再糾結什么叫首選,你可以自行選擇避孕方式,避免非意愿妊娠。
入戶入學與計生證明掛鉤?不需要了!
去年7月,南都推出了一組追問計生證明與入學掛鉤的報道。當時,廣東民聲熱線記者調查了全省各地市、區一級新生入學規定和通知發現,21個地級市中至少還有13個仍然把計生證明作為戶籍新生入學的前置條件,包括廣州、惠州、珠海、汕頭、韶關、陽江、梅州、肇慶、湛江、清遠、汕尾、揭陽、云浮等。其中汕頭和珠海,市一級明確要求入學不能與計生證明捆綁,但是汕頭金平區、龍湖區、珠海金灣區等卻仍然要求提供計生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