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發放標準及計算方式
生育津貼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職工產假、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或者護理假天數計發,計發基數為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
其中,符合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貼,其中難產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護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貼。
泉州市生育保險金計算辦法:
泉州市生育保險金=生育生活津貼+生育醫療費補貼;
生育生活津貼=繳費基數×產假時間,生育醫療費補貼是統一的3000元。繳費基數每個人都不一樣的,按照繳納的醫療保險基數算的,有上限的,上限是7300多一個月吧!就是最多也就是大概73004.53000(醫療補貼)。產假時間,正常是3個月,晚育(25歲以后)加1個月,剖腹產再加半個月。
例如她的繳費基數是2520,因為是剖腹產,所以產假4個半月。所以她領到的總金額就是2520×4.5(剖)3000=14340元;如果是順產的JM,就是鄭州嬰兒游泳館補貼總額=繳費基數4(順)+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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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因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等,都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生育保險基金的重要來源之一就是生育保險費。這一費用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需繳納。過去我市規定用人單位要按照全部職工工資總額0。6%的比例,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如今這一比例上升到0。8%。
生育保險基金不敷使用時,由統籌地區地方財政予以保障。
待遇標準有所調整
新《辦法》將享受生育津貼的時間也隨之作出調整:正常生育享受生育津貼的時間由90天增加到98天。妊娠4個月?7個月流產(包括自然流產和人工流產),享受的生育津貼由原來的50天調整為42天;妊娠4個月以下流產或者患宮外孕實施手術的,享受的生育津貼由30天調整為15天。
繳納生育保險的,又社保發生育津貼,單位不用再另行發放工資。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單位補足。單位未按規定為勞動者繳納生育保險的,由單位承擔相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