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生育保險報銷多少錢
生育醫療費用
(1)產前檢查:所有醫院3補貼標準均為300元
(2)順產或7個月以上(含7個月)引產:一級醫院補貼標準為1200元,二級醫院補貼標準為1400元,三級醫院補貼標準為1500元
(3)難產(指產鉗助產、胎吸):一級醫院補貼標準為1700元,二級醫院補貼標準為1900元,三級醫院補貼標準為2000元
(4)剖宮產:一級醫院補貼標準為2200元,二級醫院補貼標準為2800元,三級醫院補貼標準為3300元
(5)宮外孕:一級醫院補貼標準為2200元,二級醫院補貼標準為2800元,三級醫院補貼標準為3300元;
(6)懷孕4個月以上(含4個月)7個月以下流產或引產(住院):一級醫院補貼標準為800元,二級醫院補貼標準為900元,三級醫院補貼標準為1000元
(7)懷孕4個月以下流產:所有醫院3補貼標準均為200元
(8)人工終止妊娠術(意外懷孕4個月以下流產):所有醫院補貼標準均為200元。
以下費用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1)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
(2)超出江西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項目等規定的
(3)妊娠、分娩、產假期間因疾病發生的醫療費用
(4)因交通、醫療事故等存在第三責任造成妊娠終止的醫療費用
(5)治療不孕癥發生的醫療費用
(6)除新生兒常規處理以外的嬰兒醫療、護理、保健、生活用品等費用
(7)實施輔助生殖術(如試管嬰兒)發生的醫療費用
(8)在國外及港、澳、臺地區發生的生育費用
(9)超出生育保險規定范圍和標準的醫療費用。
贛州生育保險報銷比例
生育保險是社會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贛州市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將生育保險的覆蓋范圍確定為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各類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根據《暫行辦法》,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參保費,職工個人不用繳納任何費用;生育保險的繳費比例為0.6%,比原來的0.9%左右大幅度降低,減少了用人單位負擔。
《暫行辦法》規定的生育費用不僅僅是女職工在孕產期內因懷孕、分娩發生的醫療費用,也包括產前檢查、診治妊娠合并癥、并發癥(合并癥)的醫療費用及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參保職工的待遇享受幅度較前成倍提高,順產和剖宮產報銷比例由原來的600元和1300元分別提高到最高1500元和3300元,產前檢查最高可報銷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