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7月1日起,調整黃山市及區縣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黃山市屯溪區、黃山風景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由750元調整到930元,增長24%,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7.8元調整到10元,增長28.2%;黃山區、徽州區、歙縣、休寧縣、黟縣、祁門縣月最低工資標準由680元調整到860元,增長26.5%,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7.1元調整到9元,增長26.8%。
此次調整,我省不少城市工資出現不同幅度上漲,月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1010元、900元、800元、750元、720元、680元調整為1260元、1040元、930元、860元,由原先的六個檔減為四個檔。
調整之前僅有馬鞍山市區900元位列二檔,調整以后,除馬鞍山市以外,淮北市、蚌埠市、淮南市、蕪湖市、銅陵市、宣城市六市市區均提高到1040元,“榮升”為二檔。漲幅最大的是蚌埠,由750元漲到1040,漲幅38.7%。馬鞍山漲幅最小,僅上漲了140元,漲幅15.6%。
最低工資標準分為月工資和小時工資,其中,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10.6元、9.4元、8.4元、7.8元、7.5元、7.1元調整為13元、11元、10元、9元。合肥市市區由10.6元漲到13元,巢湖市、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廬江縣10元。
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后,加班費、失業保險金也有望提高,公益性崗位的“4050”人員等大批低收入人員,將實實在在受益。此舉也有望一定程度緩解招工難。
調整后我省各市(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
合肥市區1260元
巢湖、肥東、肥西、長豐、廬江930元
淮北1040元
蚌埠1040元
馬鞍山1040元
蕪湖1040元
銅陵1040元
宣城1040元
亳州930元
宿州930元
阜陽930元
滁州930元
六安930元
池州930元
安慶930元
黃山930元
縣區多為860元
我省最低工資標準分四檔
1260元
1040元
930元
860元
提醒加班費不算在最低工資標準內
根據國家及我省的相關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福利待遇和企業通過補貼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等。但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保算在最低工資標準之列。勞動者試用期工資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如果勞動者的工資低于最低標準,可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