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大學生就業補貼怎么領取,就業補貼每個地方都有不同的叫法,這是一種地方性政策,而且每個地方的具體規定都不一樣,想要了解的可以去當地的政府或者勞動就業局了解。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高校畢業生應持身份證等有效證明,到戶籍所在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
2、勞動保障部門設立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受理高校畢業生領取失業補助金的申請,審核確認領取資格,核定失業補助金,負責發放失業補助金和調查統計、咨詢服務等工作。
1、職業培訓補貼
政策內容:參加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培訓后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的,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適用對象:具有就業創業意愿和培訓愿望的城鄉各類勞動者。
補貼標準: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按照初級工1000元/人,中級工1500元/人,高級工2000元/人,技師3000元/人,高級技師5000元/人標準給予培訓補貼;取得《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按照1000 元/人標準給予培訓補貼;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由各縣(市、區)、功能區根據培訓時間和成本,按照不高于10元/課時,最多不超過800元/人的標準給予培訓補貼。參加創業培訓,取得《培訓合格證書》,根據培訓內容不同,分別給予300元/人、720元/人和1200元/人培訓補貼;參加網絡創業培訓考核合格,并在真實電商平臺(含微店)注冊成功的按照1200元/人給予培訓補貼。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2、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政策內容:對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第三方評價機構評價并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人員,按規定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技能鑒定補貼。企業項目納入新舊動能轉換“十強”產業重大項目庫的有關工種或納入緊缺職業指導目錄的工種,補貼標準提高到職業技能鑒定收費標準的90%。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3、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
政策內容: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免征期間,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由單位代扣代繳職工應繳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按其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
按照國家要求免征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期間,不再對企業給予以上三項社會保險補貼。免征期計入社會保險補貼期。
疫情防控期間,符合有關規定緩繳社會保險費且在緩繳期滿后,足額補繳緩繳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視為正常繳費,補發相應補貼。
適用對象:本市行政區域內工商登記注冊的小微企業。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4、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政策內容: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職工社會保險費,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參照本地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疫情防控期間,符合有關規定緩繳社會保險費且在緩繳期滿后,足額補繳緩繳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視為正常繳費,補發相應補貼。
適用對象: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5、就業見習補貼
政策內容:對吸納擇業期內(自畢業之日起3年內)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至24歲未就業或失業的青年參加就業見習支付基本生活費(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為見習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就業見習單位,給予就業見習補貼。補貼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
見習人員參加就業見習滿3個月后,第4個月起用人單位可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并繼續享受就業見習補貼至見習協議規定的就業見習補貼期滿。
適用對象:就業見習單位。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6、就業重點群體職業培訓生活費補貼
政策內容:疫情防控期間參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并考核合格的,給予生活費補貼。每人每年申領不超過3次,同一職業同一等級不可重復享受。
適用對象:農民工、離校2年未就業大學生、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及貧困家庭子女。
申領條件:參加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并考核合格。
補貼標準:按照5元/學時標準給予生活費補貼。
辦理渠道:培訓人員戶籍所在地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7、中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政策內容:對本市行政區域內工商登記注冊的企業(含駐泰的中央、省屬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辦理就業登記。每新吸納1人,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適用對象:本市行政區域內工商登記注冊的企業(含駐泰的中央、省屬企業)。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畢業生創業政策
8、一次性創業補貼
適用對象:首次領取小微企業營業執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記注冊)、正常經營12個月以上,在創辦企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創業人員(企業法人)、離崗或在職創業的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
補貼標準:補貼標準為1.5萬元。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市級注冊的小微企業向所屬管轄地申請辦理)。
9、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適用對象: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冊成立,吸納登記失業人員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不含創業者本人)并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員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并按規定為其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
補貼標準:按照申請補貼時創造就業崗位數量和每個崗位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市級注冊的小微企業向所屬管轄地申請辦理)。
10、創業場所租賃補貼
適用對象:對高層次高技能人才、返鄉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畢業5年內全日制高等院校畢業生租用經營場地創業,并且未享受場地租賃費用減免的,自注冊登記之日起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并吸納3人以上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
補貼標準:給予最多3000元/年的創業場所租賃補貼,租金低于3000元/年的創業場所租賃補貼按實際租金給予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11、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政策內容: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提高至20萬元;創辦企業、民辦非企業(含教育培訓機構)或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及各類合伙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且合伙人組織成員均符合借款人條件、按照每個創業企業借款人最多不超過(含)3名合伙人,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60萬元。
適用對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在校生、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符合條件的離崗或在職創業的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港決臺來魯創業青年,以及根據省委、省政府有關要求,其他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人員等14類人員。
在上述基礎上,自財金〔2020〕21號文件印發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將下列人員納入范圍(1)從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因疫情影響無其他單位就業、暫時失去收入來源,且出現經營因難的符合創業擔保貨款借款人條件的個人商戶。(2)貸款購車專門用于出租運營的個人(申請貸款專門用于購置車輛,通過該車輛進行出租運營并獲得盈利,且已取得出租汽車車輛經營權,持有《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符合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條件的個體經營者)。(3)申請貸款專門用于購置出租營運車輛,持《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加入服務平合并正常運營3個月以上的專職駕駛人員。(4)創辦出租車、網約車企業或其子公司的,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個人。(5)貸款專門用于購置生產經管必需工具的依托平合就業的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個人。(6)入駐由各級人力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及創業園區的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個人。
辦理渠道:按照“借款人依規定申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審核借款人資格、擔保機構按職責盡職調查、經辦金融機構審核放貸、財政部門按規定貼息”的流程辦理。
12、創業擔保貸款再次申請
政策內容:在疫情期間出現經營困難,可再次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適用對象:已享受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且已按時還清貸款的個人。
辦理渠道:按照“借款人依規定申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審核借款人資格、擔保機構按職責盡職調查、經辦金融機構審核放貸、財政部門按規定貼息”的流程辦理。
13、創業訓練營
政策內容:選拔有持續發展和領軍潛力的初創企業經營者,開展以一對一咨詢、理論培訓、觀摩實訓和對接服務為主要內容的創業訓練營活動。市級創業訓練營按照每人不超過1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
適用對象:承擔市級創業訓練營活動的機構。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14、創業典型人物獎勵
政策內容:對市級新評選的“泰安市十大大學生創業之星”“泰安市十大返鄉創業農民工”,分別給予2萬元獎勵;對“泰安市十大創業導師”,給予每人不超過1萬元獎勵;對獲得“泰安市創業大賽”獲獎者、根據獲獎等次(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由高到低分別給予5萬元、4萬元、3萬元、1萬元獎勵。
適用對象:市級新評選的“泰安市十大大學生創業之星”“泰安市十大返鄉創業農民工”泰安市十大創業導師”獲得“泰安市創業大賽”獲獎者。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15、創業孵化基地租賃補貼
政策內容:對符合申請條件的創業孵化基地,按照其為入駐2020年應屆畢業生孵化成功項目減免租金總額的100%給予補貼,每個創業孵化基地最高30萬元。補貼期限自應屆畢業生孵化成功項目入駐基地之日起計算,最長不超過6個月。
適用對象:申請單位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評估認定的省、市、縣創業孵化基地;
(二)為載體內的創業實體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財務、融資、市場推廣、技術咨詢、培訓和交流等各類創業孵化服務;
(三)向2020年應屆畢業生免費提供租賃場地;
(四)創業孵化基地成功孵化2020年應屆畢業生創業實體(孵化成功是指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入駐創業孵化基地并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現仍在從事經營活動的創業實體,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
辦理渠道: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