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學生就業補貼怎么領取,就業補貼每個地方都有不同的叫法,這是一種地方性政策,而且每個地方的具體規定都不一樣,想要了解的可以去當地的政府或者勞動就業局了解。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高校畢業生應持身份證等有效證明,到戶籍所在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
2、勞動保障部門設立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受理高校畢業生領取失業補助金的申請,審核確認領取資格,核定失業補助金,負責發放失業補助金和調查統計、咨詢服務等工作。
一、促進就業類
1、免費辦理就業創業登記
2、一次性求職補貼
3、職業培訓補貼
4、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5、社會保險補貼
6、公益性崗位補貼
7、就業見習補貼
二、鼓勵創業類
8、稅收減免
9、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
10、一次性創業補貼
11、物管費、衛生費、房租費、水電費補貼
12、資助優秀創業項目
13、扶持電子商務創業就業
三、鼓勵基層就業類
14、大學生基層服務項目
15、高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16、基層服務專門項目期滿升學報考加分
17、大學生參軍入伍享受政策
18、提高基層工作高校畢業生工資待遇
19、暢通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流通渠道
一、促進就業類
1、免費辦理就業創業登記
省內外高校畢業生,都可以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求職地免費辦理求職登記和就業失業登記,申領《就業創業登記證》,并憑證享受相應公共就業人才扶持政策。(經辦單位:基層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
2、一次性求職補貼
本省行政區內有就業意愿并積極求職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可申請一次性求職補貼,一次性求職補貼標準為1000元,每人可享受一次。(依據:《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贛府發〔2017〕33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困難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發放有關工作的通知》(贛人社字〔2017〕451號);經辦單位:人社、財政、教育部門)
3、職業培訓補貼
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技能培訓的,可按規定向人社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職業培訓補貼標準根據培訓工種、技術等級、培訓時間等內容在300—3000元/人范圍以內確定,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職業培訓補貼。對具有創業要求和培訓愿望、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可按規定申請創業培訓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天100元。(依據:《江西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贛財社〔2017〕15號);經辦單位:培養示范基地、省人社部門、財政部門)
對企業新招收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在6個月內開展崗前就業培訓的,按規定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經辦單位: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財政部門)
4、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下同)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的具體標準按國家和省規定的鑒定收費標準的70%給予補助,但最低不少于220元/人。(依據:《江西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贛財社〔2017〕15號);經辦單位:技能鑒定機構、人社部門、財政部門)
5、社會保險補貼
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和家庭服務業企業,按規定給予最長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對離校1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對畢業5年內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含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已進行就業登記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依據:《江西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贛財社〔2017〕15號);經辦單位: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財政部門)
6、公益性崗位補貼
對在公益性崗位招用離校1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的單位(企業),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高于所在縣(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70%,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依據:《江西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贛財社〔2017〕15號);經辦單位: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財政部門)
7、就業見習補貼
對吸納離校1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或國家級貧困縣和老工業基地的離校未就業中職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并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見習綜合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的單位,給予就業見習補貼。就業見習補貼包括見習崗位補貼和見習綜合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補貼。見習崗位補貼標準為見習單位所在縣(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70%;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補貼標準提高到最低工資標準的100%。見習綜合保險據實予以補貼。就業見習補貼期限為6個月,最長不超過12個月。(依據:《江西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贛財社〔2017〕15號);經辦單位: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財政部門)
二、鼓勵創業類
8、稅收減免
對持《就業創業登記證》的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氧吧外)的,在3年內每戶每年按9600元限額依次扣減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依據:《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贛府發〔2017〕33號);經辦單位:創業地人社部門、稅務部門)
9、創業擔保貸款并貼息
對在我省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個人可申請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合伙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8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微企業,可申請最高不超過4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上述貸款按照規定給予貼息。(依據:關于轉發《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實施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創業就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南銀發〔2017〕133號) ;經辦單位:創業項目所在地的人社部門所屬創業擔保貸款經辦機構、經辦金融機構)
10、一次性創業補貼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穩定經營1年以上的在校生和畢業5年內(申請人高校畢業證記錄的簽發時間到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時不超過5周年)自主創業并已領取《就業創業證》的高校畢業生,可申請一次性創業補貼,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為5000元,每人可享受一次。(依據:《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贛府發〔2017〕33號)、《關于做好困難高校畢業生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和大學生一次性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贛人社字〔2015〕355號);經辦單位:創業所在地人社、財政部門)
11、物管費、衛生費、房租費、水電費補貼
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企業、個體在創業孵化基地或具有孵化功能的“眾創空間”、“創業孵化器”等新型創業平臺或就業扶貧車間發生的物管費、衛生費、房租費、水電費進行補貼,補貼標準按其每月實際費用的60%給予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依據:《江西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贛財社〔2017〕15號);經辦單位: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財政部門)
12、資助優秀創業項目
對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獲得國家和省有關部門、單位聯合組織的創業大賽獎項并在江西登記注冊經營的,給予一定額度的資助,其中獲得國家級大賽獎項的,每個項目給予20萬元;獲得省級大賽前三名的,每個項目給予10萬元。對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被選入全省優秀創業項目庫并并被創業者采用后成功創業的(穩定經營1年以上)的,對項目提供者按每個項目5000元獎勵。(依據:《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贛府發〔2017〕33號、《江西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贛財社〔2017〕15號);經辦單位: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財政部門)
13、扶持電子商務創業就業
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絡商戶從業高校畢業生,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從業高校畢業生,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其中通過網上交易平臺實名制認證、穩固經營三個月以上且信譽優良的網絡商戶從業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依據:《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贛府發〔2015〕36號);經辦單位: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財政部門)
三、鼓勵基層就業類
14、大學生基層服務項目
大學生基層服務項目包括: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等專門項目。定向培養鄉村教師計劃、本科師范免費教育試點等,即每年定向培養鄉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5000人,每年招收本科免費師范生500人。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即每年為鄉鎮衛生院定向培養大專以上學歷醫學生100人;村衛生室訂單定向醫學生(含中醫)免費培養項目,即重點培養面向村衛生室的3年制大學?苹蛑、高職免費醫學生,五年累計培養5000人;鶎愚r技人員定向培養計劃,即實施期限內每年為農村基層定向培養涉農專業中、高職畢業生300人;鶎臃扇瞬排囵B計劃,即每年為基層司法所培養大專以上學歷法律專業學生1000人。(依據: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贛辦發〔2017〕12號);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衛計委、省農業廳、省司法廳、省編辦、團省委)
15、高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省屬高校畢業生到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按規定給予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依據: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贛辦發〔2017〕12號);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
16、基層服務專門項目期滿升學報考加分
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和參加“大學生村官”計劃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人員,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高職(高專)畢業生可免試入讀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破瘘c本科。(依據: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贛辦發〔2017〕12號);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17、大學生參軍入伍政策
退役大學生士兵享受專項研究生招生計劃、學費資助、復學升學、就業創業等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在部隊長期服役,部隊服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按有關規定享受在基層工作高校畢業生同等政策待遇。(依據: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贛辦發〔2017〕12號);責任單位:省征兵辦、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
18、提高基層工作高校畢業生工資待遇
新錄用到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機關工作的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在一年的試用期間,試用期工資可直接按試用期滿后工資確定。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的級別工資可給予高定,在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非縣城所在地鄉鎮工作的,級別工資可高定二檔;在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城所在地工作的,級別工資可高定一檔。招聘到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事業單位的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可提前轉正定級,在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非縣城所在地鄉鎮工作的,薪級工資可高定二級;在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城所在地工作的,薪級工資可高定一級。新錄用(或招聘)到其他縣非縣城所在地鄉鎮工作的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級別工資(或薪級工資)可高定一檔(或一級)。對在縣以下基層單位工作的農林水科技人員,實行浮動工資,滿8年予以固定并繼續上浮。落實對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的工作補貼政策。(依據: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贛辦發〔2017〕12號);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水利廳)
19、暢通高校畢業生基層工作流通渠道
省級以上機關錄用公務員,除特殊職位外,按照有關規定一律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考錄。省屬國有企業每年按照新聘用職工總量5%的比例,用于定向招錄符合條件的基層服務項目的高校畢業生及退役大學生士兵。設區市級以上機關的職位原則上應面向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公務員進行公開遴選。省、市級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時,招聘有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比例不低于15%。全省每年從鄉鎮公務員考錄計劃中拿出20%以上的崗位,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中拿出10-15%的崗位,面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定向考錄和招聘。對到我省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縣事業單位工作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后可在縣域內進行交流。(依據: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贛辦發〔2017〕12號);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教育廳、省國資委、省衛生計生委、省總工會、省編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