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的統稱。那2020最新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是怎樣的?具體哪些優惠呢?
一、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征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通知第一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三、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稅收政策等其他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嚴格按照財稅〔2019〕13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四、本通知執行期限為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