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的統稱。那2020最新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是怎樣的?具體哪些優惠呢?
各市、縣(區)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財政金融局,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各市、縣(區)稅務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稅務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就落實小微企業普惠性減免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征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其他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按照財稅〔2019〕13號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三、本通知執行期限自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各級財稅部門要充分認識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的重要意義,切實承擔起抓好落實的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籌劃部署,不折不扣落實到位。要密切跟蹤政策執行情況,對政策執行中各方反映的突出問題和意見建議,要及時向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反饋。